法律分析:
1、面壁思过、做早操。
2、学习法律、道德、文化等知识。
3、简单的手工劳动。
4、条件较好的看守所业余时间下棋看电视等。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要进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学习;要参加拘留所卫生清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十九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教育制度,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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