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没有明文规定一家人不能同时成为同一家合作社成员,但是在合作社出资时需要分别出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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