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非法集资受害者被骗的钱,一般是要不回来的。
法律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第十八条 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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