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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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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的原因主要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个人退股,公司是否清算

1、通常情况下,个人退股不会使公司解散,由于无法满足需要清算的法定条件,公司无需进行清算。

2、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解散后可清算。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2)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解散公司

1、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公司因为特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使公司消灭的法律行为。能够引起公司解散的原因很多,归结起来主要包括三大类:法定解散、强制解散以及股东请求解散。

2、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者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应当是基于下列理由之一:

(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之间存在长期冲突,并且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不能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的严重困难,导致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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