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且侵占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能构成本罪。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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