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
1、取得约定数额的货币;
2、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3、可以在申请展期;
4、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5、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7、向贷款人返还贷款并支付利息。
一、借款合同逾期利息怎么算
借款合同逾期利息要根据实际情况算,具体如下:
1、逾期利率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贷款人和借款人不仅同意逾期利率,还同意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贷款人可以选择索赔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但人民法院不支持年利率总额超过24%的部分;
3、没有约定利息但自愿支付的,法院支持不超过本金36%的已支付利息,超出部分应当适用不当得利返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供房贷款什么时候可以提前还
购房贷款一般可以在偿还贷款一年后申请提前还。但是具体的时间,不同的银行规定有所不同,可以查看贷款合同的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款项包括哪些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
2、借款币种。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
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
4、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
5、借款利率。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
6、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
7、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
8、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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