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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债务诉讼时效判决规则是什么?

来源:画鸵萌宠网

法律分析:

自然债务诉讼时效判决规则如下:

1、自愿履行部分自然债务,对余享有时效抗辩权;

2、债务过时,不因转让和催收而恢复算效;

3、超过诉讼时效的自然债务,可作为行使抵销权的标的;

4、借款人对自然债务作出偿还承诺,应视为重新确认;

5、金融机构无权扣除抵销其超过时效的其他债权;

6、一方债权和另一方自然债权能否在执行程序中被抵销;

7、超过诉讼时效债务部分的履行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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