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不可以为自己指定监护人的,监护人可以按以下顺序,由当地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由进行裁决。
一、收得的监护机构资格可不可以转让
监护资格原则上不可以抛弃,但是可以转让,例如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如果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
二、儿童监护人更换程序具体是什么?
小孩更换监护人的程序具体如下:
1、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2、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
3、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
4、更换监护人时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三、变更监护权可以协议吗?
孩子父母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对孩子的监护权进行变更,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如果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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