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薪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薪资。本人薪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薪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薪资的300%计算;本人薪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薪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薪资的60%计算。
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薪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薪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薪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薪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薪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薪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薪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薪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薪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薪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薪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薪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薪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薪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薪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薪资×7个月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薪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薪资计算。
缴费薪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薪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薪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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