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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效力具有哪些特征

来源:画鸵萌宠网

离婚协议的效力具有的特征:

一、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

二、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

三、离婚协议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客观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一、离婚协议生效前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生效前可以反悔。离婚协议的内容,是以离婚为基础,只有离婚成功之后,该协议才会生效。任何时候,双方都可以一起协议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不能随意更改协议内容,否则更改无效。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下:

1、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协议。即是说达到了离婚的目的,完成了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或者判决离婚这一事项。只要达成了这一条件,离婚协议就应当发生法律效力;

2、离婚协议条款中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内容属于无效内容;

3、离婚协议可以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

二、离婚协议签完公证之后还可以反悔么

夫妻之间签了离婚协议公证后还能反悔。

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并不具有直接的执行力。

1、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的,双方应当将重新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按第一次进行公证的程序再次进行公证,才能生效。自行更改的或者重新议定的离婚协议书不能对抗已经公证生效的离婚协议书。

2、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更改的,反悔的一方如果坚持要变更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才会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协议书必须在离婚生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三、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可不可以更改

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均同意修改的情况下是可以更改的,若有一方不同意,则不能更改。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所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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