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孩判给女方女方不抚养应当起诉,请司法机关重新分隔子女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判决变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判决。
一、什么情况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第四、男方有不良嗜好,如、酗酒等恶习等。第五、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二、离婚小孩判给女方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小孩判给女方,男方不出抚养费的,女方可以向起诉。如果已经判决男方应给付抚养费的金额,可向一审反映,由一审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使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男方仍然不执行判决,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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