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中败诉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一、邻居改门打官司费用
打官司的费用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公告费等其他诉讼费用,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负担:(1)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按比例分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协商负担:调解、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4)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另外,如果是知识产权等相关案件原告胜诉的,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原告就本案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合理开支。
二、起诉离婚诉讼费是由谁承担
诉讼费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败诉人负担;
2、按比例分担;
3、协商负担;
4、人民依职权决定由哪方当事人负担。
离婚案件一般都是协商负担,或者直接由决定由哪一方进行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被告胜诉后能不能向原告要误工费
被告胜诉后不能向原告索要误工费。原告享有诉讼权利,不需要赔偿被告的损害。
《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应当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的利益决定各自的诉讼费用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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