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纠纷处理原则是:1、出租人和承租人间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受影响,他们之间仍发生原来的权利义务关系;2、承租人为转租人,其与次承租人间的转租关系与一般租赁关系并无区别;3、转租以承租人存有租赁权为基础,在承租人租赁权因合同终止等原因消灭时,次承租人不能向出租人主张租赁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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