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怎么判吗
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主旨是: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者,可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者,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故意销毁财务报告罪的量刑标准与之类似。立案标准为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或为逃避查处而隐匿、销毁或拒不交出会计资料。
法律分析
一、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怎么判吗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是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故意销毁财务报告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构成故意销毁财务报告罪的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该罪的立案标准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结语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属于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者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将被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故意销毁财务报告罪,犯罪者可能被处以相似的刑罚。立案标准包括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情况以及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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