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抵销必须具备下列要件才能生效: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债务的给付须种类相同。
3、必须是自动债权均届清偿期。
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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