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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债务纠纷案件如何处理?

来源:画鸵萌宠网

民事债务纠纷警察会管。民事债务债权的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主张债权、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而中断,重新计算。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若债权人未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超过20年不再保护。

法律分析

民事债务纠纷警察会管。

民事债务债权的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根据以上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按照《民法典》第511条第四款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结语

民事债务纠纷警察会管,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主张债权、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情形中断。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再次中断时,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且不受次数限制。若债权人长时间未主张权利,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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