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开票人和复核人需要一致。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名称等;
2、对复核人无具体规定,建议填写,不填写不影响发票使用;
3、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如实填开,可以为同一人。
另外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一、发票可以盖2次章吗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一张发票是否可以盖2次章,你可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二、公司不给开票怎么处理
对方公司不给开票是不合法的,根据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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