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50000元民间借贷纠纷,法院预收诉讼费1050元,委托律师费需协商确定。根据金额分段累计交纳,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费用分担。
法律分析
一、借条50000起诉费多少
起诉50000元民间借贷纠纷,法院预收诉讼费:50000元×0.25%—200元=1050元;
如果不起诉,直接申请支付令,需预交1050元÷3=350元;
委托律师的代理费,须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可先上网查询所在省的律师收费标准。
起诉过程中除了案件受理费外,根据情况不同还可能产生其他费用,比如申请财产保全的话要交纳诉讼保全费。
二、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诉讼费承担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起诉50000元借款纠纷的诉讼费为1050元,申请支付令则为350元。财产案件的诉讼费根据金额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比例详见规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经调解协议的案件,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法院决定。具体律师代理费需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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