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维权:复印病历资料,通过行政调解司法救济,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法院解释,患者起诉部分或全部就诊医疗机构应受理,可追加其他医疗机构为被告或第三人。患者要求医疗损害鉴定申请时,法院应准许。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时,需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中维权:
1、复印封存病历资料;
2、通过行政调解司法救济;
3、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患者因同一伤病在多个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受到损害,起诉部分或者全部就诊的医疗机构的,应予受理。
患者起诉部分就诊的医疗机构后,当事人依法申请追加其他就诊的医疗机构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应予准许。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追加相关当事人参加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患者依据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拓展延伸
医疗事故索赔的法律程序及注意事项
医疗事故索赔的法律程序及注意事项涉及到医疗纠纷的解决过程和应注意的事项。首先,当发生医疗事故时,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程序进行索赔: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医疗记录、诊断报告和证人证言。其次,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咨询律师以了解索赔的可行性和适用的法律程序。然后,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向相关医疗机构或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在整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确保索赔申请的时效性、遵守法律程序、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和文件,并与律师保持密切沟通。维权过程可能会复杂且耗时,因此,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是非常重要的。
结语
医疗事故维权,可通过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行政调解司法救济,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法院相关解释,患者受损可起诉全部或部分就诊医疗机构,并申请追加其他就诊医疗机构参与诉讼。患者主张赔偿责任需提交就诊受损证据,如无法提供,可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需提供抗辩事由证明。在医疗事故索赔过程中,需收集证据、咨询律师、遵守法律程序,并与律师保持沟通。请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维权过程可能复杂且耗时。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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