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违法征地后还能要回土地吗?

来源:画鸵萌宠网

违法征地后能要回土地。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法定程序征收土地的行为无效,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应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同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拆迁遇到未批先占该怎么维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未批先占土地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对于“未批先占”的情况,可以先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如果政府信息公开表明没有征地批准文件,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土地违法查处申请,请求国土资源部门对地方政府的违法征地或相关企业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

二、无批文征地协议有效吗

无效。没征地批文,那就是违法征地,即使签了字也是可以维权的。而且可以主张存在欺诈行为,请求撤销合同。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三、关于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立案标准

关于非法批准征地土地罪的立案标准为: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其他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给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