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的补办地点一般是原签发机构,也是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申请补办的。带好补办所需要的身份证、户口本之类的证件材料,如果材料无误的,会及时为申请人发放新的出生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
第十条在实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地区,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应当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8.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23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