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主动延迟工作不一定属于加班。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是员工的职责。当公司分配的任务不违反正常工作量时,员工因自身能力无法完成而自愿加班,是对自身能力不足的补充,与公司无关。支付加班工资的基本要求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只有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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