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算。在班级等集体中实施歧视、孤立、排挤的次对特定学生进行恐吓、谩骂、讥讽的次索要财物的次毁损、污损特定学生的文具、衣物等物品的施殴打、体罚、污损身体等行为的录、录制、散布实施欺凌过程的文字、音频、视频等信息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收容教养。这里的收容教养是对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的一种保安处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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