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容留卖淫罪的立案标准具体是什么

来源:画鸵萌宠网

容留卖淫罪的立案标准为: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构成容留卖淫罪的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二条 【包庇罪】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