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开公司不盈利,可以零申报,但不能够一直零申报、不交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地方各级、各级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8.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23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