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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重新申报逾期债权?

来源:画鸵萌宠网

企业破产申报债权,逾期申报不可重新申报,但可在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未申报债权可在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未申报债权不得行使权利。

法律分析

在企业破产申报债权中,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的,不可以重新申报,但是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拓展延伸

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后的补救机制与限制

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补救机制与限制。首先,债权人可以尝试向相关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补救逾期申报的机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决定是否接受债权人的申请。其次,债权人应当及时向债务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履行债务并说明逾期申报的原因。如果债务人同意并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解决逾期申报的问题。然而,逾期申报债权也可能面临一些限制,例如法院可能会考虑逾期申报对债务人的利益造成的影响,并据此作出决定。因此,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申报债权,以避免可能的补救机制和限制带来的不利影响。

结语

债权人在企业破产申报债权中,逾期申报后存在一定的补救机制与限制。债权人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补救逾期申报的机会。同时,债权人应及时向债务人提出通知,要求其履行债务并说明逾期原因。然而,法院可能会考虑逾期申报对债务人的影响,并据此作出决定。因此,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申报债权,以避免可能的补救机制和限制对其造成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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