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偷越国(边)境具有一定情形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包括在境外损害国家利益、多次偷越国(边)境、拉拢他人偷越国(边)境、勾结境外组织偷越国(边)境、一年内再次偷越国(边)境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分析
已经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拓展延伸
偷渡行为的法律后果及处理方法
偷渡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条款,第一次偷渡可能会被判刑,刑期长短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而第二次偷渡被抓,处理方式则可能更加严厉。通常情况下,被抓后会面临更长的刑期、罚款或者驱逐出境等处罚。此外,一些国家也会采取其他措施,如限制入境、加强边境管控等,以防止偷渡行为的发生。对于已经涉及偷渡的个人,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寻求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重要的是,遵守国家法律,避免参与任何非法行为,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偷渡行为严重违法,将面临法律严惩。根据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解释,若存在特定情形,将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如在境外损害国家利益、多次偷越国(边)境或结伙偷越、拉拢他人偷越、勾结境外组织等。偷渡行为可能导致刑罚、罚款或驱逐出境等后果。建议涉及偷渡问题的个人及时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寻求合法解决途径。遵守国家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三章 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 第三百七十四条 公安部是公安机关进行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的中央主管机关,通过有关法律、国际条约、协议规定的联系途径、外交途径或者国际刑事警察组织渠道,接收或者向外国提出刑事司法协助或者警务合作请求。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依照职责权限办理刑事司法协助事务和警务合作事务。
其他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需要外国警方协助的,由其中央主管机关与公安部联系办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 第三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犯罪嫌疑人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的,公安机关应当为他翻译;犯罪嫌疑人通晓我国语言文字,不需要他人翻译的,应当出具书面声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 第三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前,外国驻华外交、领事官员要求探视被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或者正在看守所服刑的本国公民的,应当及时安排有关探视事宜。犯罪嫌疑人拒绝其国籍国驻华外交、领事官员探视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安排,但应当由其本人提出书面声明。
在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间,经公安机关批准,外国籍犯罪嫌疑人可以与其近亲属、监护人会见、与外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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