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造成轻度至严重残疾、器官损伤、死亡、传播传染病或使用劣药等情况的,将予以立案追诉和处罚。同时,该行为也属于刑法中的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予以处罚: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五十七条[非法行医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语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及造成严重伤害、传染病传播、使用有害药物或器械、多次违法行医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受到立案追诉和相应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和《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对于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或导致死亡的情况,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并处罚金。这一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公众健康,维护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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