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30元不属于刑罚的法定最高限额,因此不会被判刑。根据《刑法》规定,网络诈骗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可以取保候审。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但需符合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报警网络诈骗需提供和诈骗分子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手机APP等证明诈骗的证据。
法律分析
关于网络诈骗30元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网络诈骗属于刑事犯罪行为。然而,根据《刑法》规定,网络诈骗30元不属于刑罚的法定最高限额,因此不会被判刑。网络诈骗30元并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被判刑。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二、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
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但需符合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网络诈骗报警需提供什么证据
网络诈骗去公安机关报警,最好的提供一下证据材料:
1.和诈骗分子的聊天记录;
2.向诈骗分子银行账户的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
3.诈骗分子提供的一些网站和手机APP等;
4.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诈骗的一些证据。
拓展延伸
网络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网络犯罪行为,对于受害者造成的损失不容忽视。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网络诈骗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网络存储空间、网络通讯终端等网络设备,用于实施诈骗行为;
2. 建立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网络存储空间、网络通讯终端等网络设备,用于实施诈骗行为,获取、处理诈骗财物的;
3. 实施诈骗行为,造成被害人损失数额较大的;
4. 多次实施诈骗行为,造成被害人损失数额累计较大的;
5.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较大,诈骗数额虽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三)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
(四)诈骗公私财物价值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五)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以上是网络诈骗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若您或您身边的人遭受了网络诈骗,请及时报警,让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我们也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防范网络诈骗,以免上当受骗。
结语
网络诈骗30元属于刑事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不会被判刑。但可以取保候审。报警时需提供和诈骗分子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网站和手机APP等证明诈骗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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