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通信基站用蓄电池使用规范及日常维护注意事项精编版
基站用固定型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 使用规范及日常维护注意事项
一、蓄电电池的存放
铅酸蓄电池在存放期间都有自放电的过程,若不及时对电池补充电,自放电的结果将直接导致电池内部pbSO4的大量积累,pbSO4晶体存在着特别容易结晶的化学现象,即pbSO4晶体的大量积累导致电池回充电困难,电池容量下降,寿命缩短。因此电池不易长期存放。存放中的注意事项:
1、自放电受温度的影响较大,见下表自放电在温度及存放时间的影响下电池的剩余容量。
温度 0℃ 3 6 9 12 15 92% 87% 82% 78% 75% 10℃ 90% 84% 78% 74% 70% 20℃ 86% 81% 75% 70% 60% 30℃ 83% 75% 65% 55% 40% 40℃ 78% 60% 45% 30% 10% 存放时间(月) 2、存放一段时间后,通过开路电压可以近似得出电池的剩余容量。
电池开路电压 2.12 2.10 2.08 2.06 2.04 2.02 2.00 1.98 1.96 剩余容量 100% 90% 80% 70% 58% 48% 37% 26%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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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蓄电池长期放置需提高电压进行补充电,方式如下: 2V系列电池的补充电方式: 贮存时间(月) 6 6~12 12~24
12V系列电池的补充电方式: 贮存时间(月) 6 6~12 12~24 补充电电压(V/单体·25℃) 13.68 13.86 14.04 最大充电电流时间(h) (A) 0.2C20A 0.2C20A 0.2C20A 36 48 60 补充电电压(V/单体·25℃) 2.27 2.30 2.33 最大充电电流时间(h) (A) 0.2 C10A 0.2 C10A 0.2 C10A 24 48 60 根据以上情况得出,电池不易长期储存。若储存应保证温度在25℃以下、通风、干燥的环境,同时按上表给定的电压、电流、时限做好电池的回充电工作。 二、蓄电电池的安装
1.
电池连接前应先用细丝钢刷将端子刷至出现金属光泽,以将连接件电阻降至最低。(消除金属表面的氧化层) 2. 3.
电池均荷电出厂,安装过程中谨防短路。
电池组电压较高,安装过程中应使用绝缘工具防止电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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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电池组连接完毕后,应检测电池系统电压及电池的正、负极摆放是否正确,防止安装反极。
5. 电池组不要求马上开通,避免与负载相连造成电池组放电,严重过放电可导致电池报废。
6. 电池组连接完毕后,检测连接件是否紧固,防止虚接。(电池使用过程中大电流充放电易产生打火现象,严重可导致火灾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7. 电池必须同容量、同一时期生产的电池并联使用。
三、蓄电池参数设置
参数 ★浮充电压 ★均充电压 ★充电限流值 高压警告值 低压警告值 电池温度补偿系数 ★电池温度过高值 LVDS脱离电压 LVDS复位电压 均充周期 周期均充时间 复电均充起始条件 浮充转均充条件 停电均充时间 规范值 2.23~2.27V/cell 2.30~2.35V/cell 0.1C10 57/2.38/cell 45,高于LVDS脱离电压 3mV/cell 35℃ 44V/22V综合放电率 47V/23.8V考虑回路压降 720H 1~10H ≥ 50mA/AH 1~10H 双登电池 参数 2.23V/cell 2.30V/cell 0.15C10 57V 46V 3mV/cell 35℃ 44V 47V 机房电池为6个月,基站电池为3个月。 5~10H(最大值) 市电一恢复即对电池进行均充 ≥ 50mA/AH 5~10H(最大值) 说明 端子实际测量值 开关电源设定值 缩短充电时间 排气、失水严重 防止小电流过放 控制温补范围 影响使用寿命 1.83V/单体 1.958V/单体 自动均充周期设定根据交流供电情况而定 该值并非实际充电时间 该功能参数切勿附加启动运行条件 该值并非实际充电时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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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退出均充条件 继续均充时间 ★充电容量倍数 ★电池分流器容量设定 电池连接 电池报废指标 电池端电压 规范值 ≤ 5mA/AH 3H 不小于1.2倍 根据电池容量 先串后并 不小于额定容量的80% 90mV/20mV 回路/开路
双登电池具体 参数 ≤ 5mA/AH(5~10A/48系统) 3H 不小于1.2倍 根据实际电池容量 先串后并 不小于额定容量的80% 90mV/20mV 回路/开路 说明 退出均充电流尽可能小,确保充满的必要条件 电流大确保1.2倍电量,电流小确保1.3倍电量 按实际电池容量设定 小于80%后,容量下降速度加快。 按标准执行 四、蓄电电池的充电
1. 充电方式采用恒压限流式。(用户一次性设定充电过程中无需进行全程监管,防止其他方式的充电方法造成电池过充电,例如:恒流式充电)
2. 2V单体电池浮充电压设置为2.23V/单体·25℃,总电压为2.23V×n。12V单体电池浮充电压设置为13.44V/单体·25℃,总电压为13.44V×n。 3. 电池初始充电电流≤0.2C10A。 4. 浮充使用时电池无需均衡充电。
5. 循环使用时充电电压2V-GFM(Z)型电池2.35V/单体·25℃电流最大为0.2C10A,12V-GFM(C)型电池电压为14.10V/单体·25℃电流最大为0.2C10A。(电池使用环境恶劣,例如偏远地区市电不好,电池经常充放电或放电之后不能及时回充也可以采用这种方法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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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充电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放电深度,放电深度大充电时间长,反之充电时间短。
7. 充足电标志,电池充电后期残余电流等于或小于0.005 C10A ,维持3小时不变,即视为电池已充足电。 8. 电池组针对充电电源稳压精度最高要求10倍毫伏特调节,充电装置若不精确,易造成电池过充或欠充电。 9. 根据电池的存放时间可适当提高充电电压,增大充电电流来为电池补充电。(见电池长期放置过程回充电的列表) 10.
充电过程中,每2小时做一次记录,包括电池组电压,
单体电压,环境温度。 五、蓄电池的放电
1. 明确电池的额定容量,以10小时率容量为准。(电池额定
容量是以电池10小时率放电容量来设计的) 2.
放电能够采用不同的放电速率。(即1小时率、3小时率、5小时率、10小时率均能满足) 3.
明确2V系列电池放电环境温度与容量之间的关系。C25=Ct/[1+K(t-25)] t—放电时环境温度
10HR放电时:K=0.006/℃ 5HR放电时:K=0.007/℃ 3HR放电时:K=0.008/℃ 1HR放电时:K=0.01/℃ 4.
明确12V系列电池放电环境温度与容量之间的关系。 C25=Ct/[1+0.008(t-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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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放电时环境温度 5.
放电过程中每1小时做一次记录,包括整组电压、单体电压、放电环境温度。(检测是否有落后电池的产生) 6. 电池组放电完毕后及时为电池补充电。(放电产物为
pbSO4, pbSO4晶体存在着特别容易结晶的化学现象,若不及时为电池补充电pbSO4晶体的大量积累导致电池回充电困难,造成容量下降电池寿命缩短) 7.
放电特性,放电电流增大,放出容量减少;反之,放出容量增大。(电池的化学反应发生在活性物质与硫酸的交界面。电流大化学反应剧烈,迅速产生的生成物阻挡了硫酸的进一步渗透,化学反应不够彻底,电池放出容量少。反之电池放出容量较多) 8.
放电应设置低压保护,其值应为电池容量剩余10%的电压值。(电池低压保护值单体为1.85V,48V电池组低压保护值为44.4V)
六、日常维护注意事项
1. 浮充总电压平均到单体上的电压值超出说明书规定值
0.01V×nv范围适应进行调整,否则影响电池寿命。 2. 每月记录一次电池浮充电压,包括总电压、单体电压。 3. 浮充电压差在电池运行六个月之后仍超出厂家承诺,应与
厂家联系,厂家派人处理,单体电压2.21~2.25V之间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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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每月检查电池壳盖有无漏液、鼓涨及损伤,如出现异常而影响使用则立即通知我公司售后服务部。
5. 每季度检查一次连接部件是否有松动现象,如有应及时紧固。
6. 避免产生过放电(放电电压低于终止电压1.80V)或过充
电(充电电压长时间高于浮充电压2.23V),否则影响电池使用寿命。 7.
不得使用有机溶剂而应用肥皂水清洁蓄电池,避免用易产生静电的干布擦拭蓄电池。 8.
蓄电池若需贮存,应断开电池组与充电设备及负载的连接部分并且保持环境阴凉、干燥、通风。 9.
经常检测环境温度,依据环境温度与浮充电压关系的公式,对电池的浮充电压进行调节。
10. 蓄电池荷电出厂,安装使用前应检查各单体开路电压,
若低于2.13V或贮存期超过六个月应进行均衡充电,均衡充电电压为2.30~2.35V/单格,最大充电电流不超过0.25C10(A);
11. 蓄电池系统应尽量靠近负载,以免增加线路压降; 12. 同一个蓄电池的各单格不得作为分体串接使用; 13. 正确使用电缆、铜牌、连接线;蓄电池组输出终端以后
的连接由用户根据与负载的实际距离考虑;
14. 蓄电池组并联使用时,应尽量使各电池组线路损耗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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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相同,每组电池配保险装置;
15. 安装后,应保证各连接部位接触良好(连接螺钉必须拧
紧),且极性正确;
16. 蓄电池安装后,应保持安全阀处于拧紧状态。在市电正常
情况下,电池应处于接线浮充状态,放电次数少(或放电量很小)且又不连续放电的电池一般不需要均衡充电; 17. 浮充使用时,充电电压为2.23~2.25V/单格,最大充电电流
不超过0.25C10(A),当充电电流≤0.4‰C10(A),表明该电池已充足电;
18. 蓄电池放电后应及时进行补充电,充入电量应达到放出
电量的120%以上,否则会影响蓄电池容量恢复,甚至充不上电;
19. 当电池放电后不久又需要连续放电,应进行均衡充电,保
持电池满荷电状态开始放电。
20. 蓄电池正常使用时,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放电试验,放出额
定容量的30~40%,使用叁年后每12个月应进行一次全容量考核,若实放容量低于额定容量的80%,则认为该电池寿命终止;
21. 蓄电池在使用、安装过程中严禁短路; 22. 蓄电池外壳清洁不得使用有机溶剂;
23. 蓄电池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避免过充、过放或超大电流放
电;推荐充、放电电流为0.1C1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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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蓄电池使用环境应干燥、清洁、通风,避免阳光直射。
七、延长蓄电池使用寿命
1、温度:使用温度应控制在15~28℃之间; 2、充放电:
1)放电不宜用小于1/3I10电流进行放电,易生产致密不可逆硫酸铅,影响蓄电池容量;
2)过大电流放电会导致蓄电池端子、连接线发热,甚至熔断,使活性物质松动、软化甚至脱落,影响蓄电池使用寿命; 3)避免过度放电,放电后及时对蓄电池进行充电;
4)充电避免过高电压持续充电,最高不超过2.35V/单体,我公司电池推荐均充电压为2.3V/单体;
3、补水:使用超过三年以上的电池,如长期浮充使用,可能存在因失水导致的容量下降,该问题可尝试通过补水后,用恒流或者均充补电法对电池进行恢复。 八、蓄电池认识的误区
1. 没有意识到或忽视紧固极柱螺栓的重要性。
2. 不进行初充电。(电池在低容量的情况下即投入使用,造成早期产生的放电产物得不倒及时的恢复而导致电池容量降低)
3. 购买电池后长期不安装、不充电。(电池自放电造成pbSO4
晶体结晶导致电池容量下降,我公司提倡电池储存6个月以上应进行补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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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浮充电压越高越好。(单体电压值超过2.25V既已视为过充电电压。其后果将导致电池失水,酸浓度增加板栅腐蚀速度加快,电池容量下降寿命缩短。)
5. 均衡充电越频繁越好。(一般均充电压值为2.35V,相比较2.25V充电电压更高电池属贫液式内部电解液有限,均充属高压充电,频繁均充造成电池内部气体排放量加大即水份损失增多,电解液浓度加大板栅腐蚀速度加快,电池容量降低寿命缩短)
6. 非同容量蓄电池组并联使用。(电池内阻不同,回充电过程中电流不同造成容量不能同时饱和,有过充和充电不足的两组电池;放电过程中有电池阻相互放电的现象) 7. VRLA电池的免维护就是不需维护,维护工作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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