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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异地)

来源:画鸵萌宠网
关于清查非园区注册企业整改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56号令

第五章 变更登记(企业需要做的)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如不迁出公司需要负的责任)

第六十三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持续罚款,直到①迁出②迁入③重新在园区注册新公司为止)

在滨海高新区新注册的企业,管委会给予政策

实施筑巢计划,支持初创科技型企业

1.对新注册并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评审后给予10万元到60万元的无偿资助,帮助其提高生存能力,实现快速成长。

2.成立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新办企业免费提供一条龙服务,包括代办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帮助企业落实注册地点与办公场所。

3.对新注册的科技型企业,注册资金超过2000万元,落户两年内销售收入总额超过1亿元,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符合滨海新区产业技术发展方向的,经滨海新区认定后,由滨海新区与高新区共同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研发费补助。

4.对新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自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享受高新区财政支持,支持额度为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形成的高新区地方财力部分的50%,每年兑现一次。

5.对成功引入新企业落户的机构、企业或个人给予奖励,对引入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内的科技型企业,按照资金实际到位额,给予引荐单位或个人最高2万元的奖励。注册资金超过2000万元的,按照高新区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三、实施倍增与卓越计划,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1.实施高新区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倍增计划,对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并且具有明确企业发展战略的小巨人倍增计划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收入增速超过30%;销售收入在1000万到5000万之间,收入增速超过50%或连续两年平均增长超过40%的企业;给予20万到50万元的无偿资金支持。对符合上述增长条件,当年销售收入超过亿元的企业,给予最高60万元的一次性无偿资金支持。支持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提升企业家管理能力,打造品牌形象,提升企业文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

2.对列入高新区倍增计划、卓越计划的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至3亿元之间的,给予一次性贷款贴息支持,贴息额为贷款利息的50%,最高贴息额度为30万元。 四、实施创新工程,促进产业技术升级

1.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模以下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申报资金补助。

2.对承担国家重点科技计划和产业化项目的企业和机构,根据《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产业技术创新鼓励办法》,按照100%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承担天津重点科技计划和产业化项目的企业机构,按照5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3.按照《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产业技术创新鼓励办法》,经认定为国家与天津市级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的企业,在承担市级以上科技立项时,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4.按照《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产业技术创新鼓励办法》,对经认定的区内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技术开发合作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创新组织,给予20万--100万的立项资金支持。

5.推动高新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参加信用评级的企业给予50%的评级费用补贴,最高补贴额为5000元。

更多优惠政策 请到http://www.thip.gov.cn/infoList.asp?ID=20 查阅

为了能给各企业提供周到的服务,望各非园区注册企业积极配合,做好迁出、迁入、重新成立新公司等手续,以免工商局到各企业进行执法程序。 负责人姓名 意愿 原因 存在的困难问题 天津火炬鑫茂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鑫茂国家级孵化器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负责人阅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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