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对公司在活动、产品或服务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进行有效管理,以符 合环境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到达保护环境的目的。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废水、废液、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 3 职责
3.1劳工部
3.1.1负责公司排放的废水、废液的管理和处理。
3.1.2负责公司办公室、各车间生活污水的管理和处理。 3.1.3负责办公、制造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理。 3.2工程部负责各废气排风系统的维护及噪音源的工程控制。 3.3生产部负责本部门废气排风系统的日常检查。 3.3体系办负责污染物的委外检测。 4 术语
PH: 废水的酸碱度
SS: 固体悬浮物(mg/l) OIL: 废水的含油量(mg/l)
显著噪音源:明显产生噪音的设施,如:冲床、振动台、生产线电动机等。 5 工作程序
5.1污染来源
5.1.1本公司产生的废水、废液主要有:洗手间污水、压缩空气中分离出的油水混合液、洒精
废液等。
5.1.2本公司产生 的废气主要有:手工焊接和锡炉浸焊产生的废气。
5.1.3本公司产生的噪音主要有:空压机、冲床和生产线电机产生的噪音。 5.1.4本公司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
5.1.4.1办公生活废弃物:办公场所产生的废弃物。
5.1.4.2资源废弃物:制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线路板边料、废铜料、导线边料、报废物等。 5.1.4.3一般废弃物:制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废弃物,如包装箱、纸盒
等。
5.1.4.4危险废弃物:制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油抹布、废日光灯管、
废蓄电池、装油废罐、打印机粉墨盒。
5.2处理方式和日常管理
5.2.1废水的处理方式和日常管理
5.2.1.1洗手间、各车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发酵、过滤、沉淀后排入下水道。
5.2.1.2压缩空气中分离出的油水混合液经分离槽分离,废水排入下水道,油污每年清
理一次,收集、集中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
5.2.2废气的处理方式和日常管理
5.2.2.1手工焊接和锡炉浸焊机废气通过吸风罩经管道系统收集后排放,通过风扇排放。 5.2.2.2在有废气产生的作业场所,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使有害废气浓度不超过标
准要求。
5.2.3噪音的管理
拟制 审核 批准 CXGEQEP质量环境程序文件 版 本 号: A 修订状态: 第0次 生效日期:2002年8月28日 页 码:第 2 页 共 3 页 QEP436—1 污染物控制程序 5.2.3.1噪音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分为作业场所和厂区周界场所两种。
5.2.3.2作业场所噪音管理必须遵照劳动安全卫生 的有关规定,平均量不超过85分贝(8
小时接触)。
5.2.3.3超过85分贝的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配戴有效的防噪音护具,超过90分贝的
噪音场所,应采用工程方面的控制或减少操作人员的曝露时间。
5.2.3.4厂区周界的环境噪音管理,排放标准执行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
排放,依据噪音管理区域划分的有关规定,本厂区属于第II类管制区,其噪音标 准如下:
日间 噪音量60分贝 夜间噪音量50分贝
5.2.4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和日常管理
5.2.4.1废弃物的处置必须委托有关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合法回收。若是私人清运,要与
营业主签定废弃物处置保证书,说明废弃物流向,以免污染环境。 5.2.4.2废弃物清运时,要填写“废弃物清运处理记录表”、出门证。
5.2.4.3危险废弃物必须由环保机构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每次转移,公司采购
部、废物运输单位和废物接受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除各自保 存一联外,采购部应将联单第二联交公司所在地环保局,废物接受单位应将联单 第五联报送接收地的环保局。
5.2.4.4公司下班后,各部门将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收集到公司内指定地点。
5.2.4.5各车间应对生产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标识后储放到公司内指定地
点。
5.2.4.6在各类废弃物储放区的邻近处要有消防器材设置,储放区要有场地和安全方面 的
标识,要有防止扬散、渗漏的措施。
5.2.4.7当废弃物的产生量较多时,劳工部要通知有关方面清运。
5.3 监控和测量
5.3.1体系办必须于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污染物检测年度计划”报部门经理审核和总经理
批准。
5.3.2体系办根据批准的“污染物检测年度计划”委托环保检测中心(或相关部门)对公司排放
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实施检测,并保存检测记录归档。
5.3.3 当厂区显著噪音源设施变更时,体系办必须委托有合格检测能力的单位,对厂区周界的噪
音排放情况进行测定,必须在符合管理标准后,才能使用相关设备。
5.3.4 如检测结果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则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3.5排放标准
5.3.5.1公司废水排放口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相应指标值
为:
PH: 6~9
SS: 30 (mg/l) OIL: 30 (mg/l)
5.3.5.2公司废气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相应指标值
为:Pb : 0.0075 mg/m3
5.3.6日常监控
5.3.6.1生产部负责每周一次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污染物日常监控
拟制 审核 批准 CXGEQEP质量环境程序文件 版 本 号: A 修订状态: 第0次 生效日期:2002年8月28日 页 码:第 3 页 共 3 页 QEP436—1 污染物控制程序
表”上。如有异常情况,依“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1) 对下水道、化粪池进行检查,是否有破损、渗漏、堵塞等异常情况。 2) 对各类废气物的储放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废气物储放符合规定。 5.3.6.2工程部负责对公司废气排风系统进行检查,以确保废气排风系统正常运转。 5.3.6.3工程部负责对冲压组、空压房的噪音进行检查,是否超标。
5.4紧急状况处理
当化学品大量泄漏导致水污染,附近居民对污染物排放有抱怨时,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 序”执行。
6 引用文件
纠正和预防控制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7 相关记录
废弃物清运处理记录表 污染物检测年度计划 污染物日常监控表
拟制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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