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管理奖罚措施
为了加强国家行政学院改造工程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全体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消灭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隐患,为大家创造一个安全、洁净的施工环境,特制订如下奖罚措施。
1、进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考核、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擅自上岗作业者,一经发现对操作工人处5元/人罚款,对分包班组长处20元/人罚款。
2、录用未成年工(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岁周岁的劳动者),或使用患有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及体检不合格者上岗作业,一经发现对施工队伍处50元/人罚款,并责令其退场。
3、酒后作业者,处20元/人/次罚款,对分包班组长处50元/人罚款。
4、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处10元/人/次罚款,对分包班组长处20元/人罚款。
5、不正确佩戴安全帽者,处5元/人/次罚款。
6、在施工现场吸烟者,处10元/人/次罚款,对分包班组长处20元/人罚款。
7、在施工现场内追逐打闹、无理大声喧哗者,处10元/人/次罚款。
8、进入施工现场光膀赤膊、穿拖鞋、高跟鞋者,处10元/人/次罚款。
9、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处10元/人/次罚款,对分包班组长处20元/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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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无故由高处向下投掷物料、垃圾者,处10元/人/次罚款,对分包班组长处20元/人罚款。
11、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处10元/人/次罚款。
1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处10元/人/次罚款,对分包班组长处20元/人罚款。
13、未经允许私自拆除外墙脚手架拉结钢管者,处10元/人/次罚款,对分包班组长处20元/人罚款。
14、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挪动现场灭火器、消防斧、消防水桶、警示牌、警示围栏者,处10元/人/次罚款,对分包班组长处20元/人罚款。
15、非专业电工私拉乱接电线者,处10元/人/次罚款,对分包班组长处20元/人罚款。
16、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处10元/人/次罚款,对分包班组长处20元/人罚款。
17、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打架斗殴者处50元/人/次罚款,对分包队伍按照公司奖罚制度进行处理。
18、偷盗现场物品者,按偷盗物品产值双倍进行处罚,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9、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分类存放或未配置消防器材的、警示标示、未按照规定使用的,处20元/人/次罚款,对分包班组长处20元/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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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凡在易燃易爆物品、库房、木工房等禁止烟火的区域吸烟者处50元/人/次罚款,对分包班组长处50元/人罚款。
21、现场动火未开动火证者处10元/人/次罚款,对分包班组长处20元/人罚款。
22、开动火证后未放置灭火器或未设看火人员者处10元/人/次罚款,对分包班组长处20元/人罚款。
23、动火结束后看火人员必须确认无余火,并将现场清理干净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否则处10元/人/次罚款,对分包班组长处20元/人罚款。
24、施工中应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流水和长明灯现象,如发现每次对责任人处20元/人/次罚款,对责任队伍处50元/人罚款。
25、对每个房间内分项工程未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者,按垃圾类别处10元/人/次罚款,对分包班组长处20元/人罚款。
26、生活区内严禁乱倒垃圾、乱泼脏水,违者处10元/人/次罚款,对分区域责任人处20元/人罚款。
27、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使用电炉子、电水壶等,违者处10元/人/次罚款。
28、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乱扔烟头,违者处2元/个/烟头罚款。
29、宿舍内严禁赌博,违者处20元/人/次罚款,对其单位负责人处50元/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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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严禁私自留宿非施工人员,违者处20元/人/次罚款。
31、工人宿舍严禁男女混住,违者处20元罚款。
32、在生活区随地大小便者,处10元/人/次罚款。
33、无故破坏生活区、施工现场设施、设备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程度另外进处罚。
34、在施工现场、生活区长期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表现突出者视情况给予200元奖励。
35、对纠正违章行为或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死亡、重伤事故或设备倒塌、治安、财产损失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发生做出贡献者视情况给予200元奖励。
36、每月对各施工队伍进行综合评比,第一名者给予500元奖励,最后一名处200元处罚。
37、对施工生产方面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产生经济效益的,根据效益大小给予奖励。
38、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有关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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