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成都博昱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区(科研楼) 新都区工业东区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 规划证号 许可证号 开工日期 框架结构 2428.26㎡ 建字第510114201530068号 510125201505200201 2013年11月1日 2014年8月8日 成都博昱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都城建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成都市宏宇科创建筑设计咨设计单位 询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都建设工程监理有监理单位 限公司 成都市新宏建筑工程有限公施工单位 司 竣工验收日期 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本工程于2012年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均已进行了审查,建设工程进行施工许可证办理,由于规划证耽误了时间,先办理绿色通道,最后规划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均已办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报请新都区质量监督站。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对工程监理和工程总承包进行了招投标,最终确定工程监理由成都市新都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工程总承包由成都市新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图施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管理和监督制度,较好地执行了基本建设程序。 勘察单位对本工程较好地执行了国家关于工程建设勘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规范,对本工程的岩土、验槽和验桩等工作按照程序和规范进行了勘察工作,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设计单位对本工程进行了全面、系统、完整的设计,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满足了施工需要。 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规范,以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了施工。在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和安全生产,以及施工资料等方面达到了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工程监理比较严格地执行了《工程建设监理规程》,对工程施工进行了全过程监理,重点在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等三方面实行了严格监督管理,较好地履行了工程监理职责,确保了工程按期交工,工程质量达到了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本工程验收参加单位及人员符合要求,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已验收并已办理备案手续情况,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齐全,无遗留的质量缺陷或甩项工程验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本工程经过各方建设,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人): 建设单位公章: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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