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N0NGCUN 2010年第7期 土地制度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影响机制的探讨 刘忠原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 210095) 摘要: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顺利实现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中 ,27环节。在现有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土 地制度的改革和变迁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本文围绕理论界讨论最多的土地产权制度和土地使用权制 度中的土地流转机制进行系统的整理,揭示出学者们从经济学的视角对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研究取得众多成绩,对土地产权安排 和制度变迁提出极富启迪性的主张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此类问题研究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理论研究的方向和途径提出 展望。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土地制度;产权;流转机制 一、引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解放了劳动力,大大地激 发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持续的高速增长。从 经济学的角度看,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部门或城市转移意 味着社会资源的重新配置,必然影响着社会总体劳动生产 率以及经济的增长。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制度内,土地制度 起着根本性的作用。土地制度的变迁不断的影响农业劳动 力转移。鉴于土地制度对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性,本文将围 绕农村土地制度为适应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所进行的改革 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必要的综述和评价,以便于梳理出进 一步深化这项研究工作的方向和途径,更好地服务于劳动力 转移和“三农”问题等实际问题。 二、适应劳动力转移的农村土地制度研究与创新 明晰农村土地所有权是解决我国现有的土地产权问题 的基本途径。一般认为,明晰的产权可以提供激励,解决自 然资源利用中的外部性问题。对如何明晰土地所有制关系 主要形成了“以国有制取代集体所有制”、 “以私有制取代 集体所有制”、“土地复合所有权下的多元土地所有制”以 及“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完善之”四种有代表性的 观点。但是学术界普遍认为,在我国现阶段,要农民在保证 生活水平基本不降低的情况下来提高耕地的利用效率,农村 土地制度的选择空间不大。完全不必采取太复杂或动作过 大的变革,因为这种变革既缺少现实效率,又具有大得难 以估计和控制的风险(陈吉元等,1989)。因此,保留现有的 集体土地所有权,对其进行改革与完善的思想已成为理论 界的主流。从我国土地产权制度的具体实践来看,现有的 土地承包关系从“长期不变”到“长久不变”说明“在坚 持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完善之”的主张已经上升为国家意 志。 在产权界定和产权稳定性的问题上,有学者提出具体 的事实措施,比如张笑寒等(2003)提出按照现代产权理 论,将现行土地的财产权松绑,构建一个以集体土地所有权、 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财产 权新框架。其中农户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而将土地经营 权自由流转。刘晓字等(2008)通过农村实地调研发现, 土地产权稳定性不仅影响着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和效率, 还决定着劳动力资源的利用方式和效率。因此主张减少行 政性、指令性的土地调整,稳定土地承包关系。20世纪80 年代中期提出农户土地承包期延长l5年不变到十七届三中 全会上提出的“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 政策主题,都是强调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目的在于增加 农户对制度安排的信念以及对土地经营和投入的预期(张 红字,2002)。 以稳定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主导、极力鼓励土地流 转的土地政策以及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为土地流转市场的 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制度环境和空问。土地流转的市场化, 不仅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也是土地流转“效率”与 “公平”协调统一的要求。尽管政府在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 全会都强调“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但是, 在推进我国土地流转市场化的进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流 不规范,土地流转的自发性、随意性;在代替土地调 供的保障功能的同时,给农民以长久、稳定和安全 的土地所有权(贺振华,2006),具体包括培育土地市场体 系、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开展土地价格评估、扩大土地流 动范围等一系列问题(战梦霞等,2009)。或者像有学者提 出的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化和市场化(姚从容,2003), 这对于集体成员想脱离农业部门或者进入农业部门提供更 多选择空间,进而寻求机会成本最小、预期收益最大的谋 生方式。 三、评述与展望 近些年,理论界针对劳动力转移与土地农村土地制度 改革之间的关系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相配套的土地制度改 革与实践中突显的问题,提出了大量的极富启迪性的观点、 思路和主张。但是不能忽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呈 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和不足: (1)论题多数以经济学 的思维去分析土地产权问题,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研究方 法。新制度经济学、产权学派等经济学视角的一边倒的研 究氛围不利于使农村劳动力转移相配套的土地制度改革研 究走入一个具有系统性、连贯性和阶段性递变演化的持续 创新的格局之中; (2)缺乏对农民工土地权益保障的研 究,劳动力转移中土地制度研究缺乏常规性、延续性研究。 已有的研究过多的关注如何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使 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部门转移,缺乏对劳动 力转移后相关土地制度协调机制的建立; (3)已有的研究 在上升国家意志和实践推广方面举步维艰。这和我国立法 的实践有关,但是和理论界缺乏实际的认知、缺乏对劳动 力转移深入研究有重要联系。 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迁移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社 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国家通过人口城乡迁移实现工业化、 城市化、现代化;个体或群体通过城乡迁移改变经济条件、 生活方式和生存环境。今后的研究,应在集体土地所有制 框架下的产权安排,首先应该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在 土地产权的主体和期限方面予以明确,在土地流转方式上 开展试点创新,结合多方面的系统、常规的研究,以及法 律上的保障,才能鼓励农民从农业生产转向非农业生产, 使农民在离开农村之后,其权利和利益仍然能够得到肯定和 保护。 参考文献 …吴敬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三农”问题U】.宏观 经济研究,2002,(06):6—9 f21郭熙保.农业剩余劳动及其转移问题:理论思考与中国 的经验U].世界经济,2002,(12):25—32 [3】姚从容.论人口城乡迁移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U】. 人口与经济,2003(2):69-74. 【4】张红宇.中国土地调整与使用权流转:几点评论U】.管 理世界,2002,(5):76—87 I5】张笑寒,黄贤金.论土地制度创新与农业劳动力转移 U1.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3,13(5):41—45. [6】刘晓宇,张林秀.农村土地产权稳定性与劳动力转移关 系分析Ⅲ.中国农村经济,2008(2):29—39. 作者简介:刘忠原(1986一),男,安徽霍邱,南京农 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研究方向: 土地政策、不动产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