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2003年7月1日执行)
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中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费 定 额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费 1 1.1 1.1A (1.1+ 1.2+1.3) (1.2A +1.2B +1.2C) (1.1A +1.2A) ×% (2.1+ 2.2) (2.1.1 +2.1.2 +2.1.3) (2.1.2A +2.1.2B +2.1.2C) (2.1.1A +2.1.2A) ×% 1.2 1.2A 1.2B 1.2C 1.3 2 2.1 人 工 费 价 差 人 工 价 差 材 料 价 差 机 械 价 差 利 润 其中 价差其中 措 施 项 目 费 措 施 项 目 基 价 定 额 措 施 项 目 基 价 2.1.1 2.1.1A 2.1.2 2.1.2A 2.1.2B 2.1.2C 2.1.3 人 工 费 价 差 人 工 价 差 材 料 价 差 机 械 价 差 利润 其中 措 施 项 目 费 其 中 措施项目基价其中 价差其中 措 施 其 它 项 目 费 措施其它费其中 文 临 明 时 施 设 工 施 措 费 施 费 3 4 工 程 保 险 费 工 预 程 算 保 包 修 干 费 费 其 它 费 用 其 他 项 目 费 规 费 工 社 住 会 房 保 公 险 积 费 费 程 定 额 测 定 费 不 含 工 程 造 价 规 费 其 中 堤 围 防 护 费 与 税 金 含 税 工 程 造 价 2.2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1 +2.2.2 至 2.2.6) (1)×% 5 6 7 (1+2 +3) ×% % (1+ 2至 4) (5) ×% (5+6) 按施 分 部 分 项 项 目 基 价 抽 工 日 计 算 抽 材 料 计 算 抽 台 班 计 算 20~35 抽 工 日 计 算 抽 材 料 计 算 抽 台 班 计 算 20~35 1.30 0.20 0.02 ~ ~ ~ 0.10 0~2 1.60 0.50 0.04 实工 际组 发织 生设 或计 经方 批案 准计 的算 按承发包双方约定 4.69 3.31 1.28 0.10 按税 务部 门有 关规 定计 算 附注:
1.赶工措施费按规定,如有发生时可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3)》第605页13.0.4计算。
2.建筑企业管理费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详见穗建造价[2004]12号文),但在2004年1月1日前的工程,其建筑企业管理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三项之和乘以0.20%计取。
3.工程排污费中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已在水费价差中收取;如有发生钻孔桩、连续墙等泥浆淤塞下水道的清疏费用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三项之和乘以0.29%计算。。
4.预算包干费一般包括的内容是:施工雨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米以内挖土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等。
附表四
广州地区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2003年7月1日执行)
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中 措 施 项 目 费 其 中 规 费 其 中 分 定 其中 价差其中 措施项目基价其中 措施其它费其中 堤 部 额 措 措 定 其中 价差其中 措 其 工 不 围 含 分 分 施 施 额 施 文 预 他 社 住 程 含 防 税 项 部 措 其 临 明 工 工 算 其 项 规 会 房 定 工 护 工 工 分 人 价 人 材 机 利 项 项 施 人 价 人 材 机 它 时 施 程 程 包 它 目 费 保 公 额 程 费 程 程 项 工 差 工 料 械 润 目 目 项 工 差 工 料 械 利润 项 设 工 保 保 干 费 费 险 积 测 造 与 造 费 工 费 价 价 价 费 基 目 费 价 价 价 目 施 措 险 修 程 差 差 差 价 基 差 差 差 费 费 施 费 费 费 用 费 费 定 价 税 价 费 金 费 价 费 1 1.1 1.1A 1.2 1.2A 1.2B 1.2C 1.3 2 2.1 2.1.1 2.1.1A 2.1.2 2.1.2A 2.1.2B 2.1.2C 2.1.3 2.2 2.2.1 2.2.2 3.2.3 2.2.4 2.2.5 2.2.6 3 4 5 6 7 (2.2.1 (1.1+ (1.2A (1.1A (2.1.1 (2.1.2A (2.1.1A +2.2.2 (1+2 (1+ 1.2+1.3) +1.2B +1.2A) (2.1+ +2.1.2 +2.1.2B +2.1.2A) 2至 (5) +1.2C) ×% 2.2) +2.1.3) +2.1.2C) ×% 至 (1)×% +3) % 4) ×% (5+6) 2.2.6) ×% 按施 分 实工 部 分 抽 抽 抽 抽 抽 抽 际组 按税工 材 台 工 材 台 1.00 0.06 0.02 发织 务部 项 项 日 料 班 20~35 日 料 班 20~35 ~ ~ ~ 0.10 0~2 生设 按承发门有目 计 计 计 计 计 计 1.60 0.15 0.04 或计 包双方4.69 3.31 1.28 0.10 关规 基 算 算 算 算 算 算 经方 约定 定计批案 算 价 准计 的算 附注:
1.本计费表只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
2.赶工措施费按规定,如有发生时可按《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3)》第665页15.0.4条计算。
3.建筑企业管理费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详见穗建造价[2004]12号文),但在2004年1月1日前的工程,其建筑企业管理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三项之和乘以0.20%计取。4.工程排污费中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已在水费价差中收取。 5.预算包干费一般包括的内容是:施工雨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 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等。
电;附表五
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2003年7月1日执行)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费 1 (1.1+1.2+1.3+1.4) 定 额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费 1.1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费 其 中 其 中 其 中 辅 助 材 料 1.1.2 人 工 价 差 1.2.1 辅 材 价 差 机 械 台 班 价 差 1.2.3 规 费 其 中 分部分项工程增加费 措 施 项 目 费 其 它 项 目 费 社 会 保 险 费 住 房 公 积 金 工 程 定 额 测 定 费 4.3 (1+2+3)×% 不 含 税 工 程 造 价 5 (1+2至4) 堤 围 防 护 费 与 税 金 6 (5)×% 含 税 工 程 造 价 人 工 费 价 差 利润 规费 1.1.1 1.2 (1.2.1 +1.2.2 +1.2.3) 1.2.2 (1.1.2)×% 1.3 1.4 (1.1.1+1.2.1)×% 2 3 4 (4.1+4.2+4.3) 4.1 4.2 7 (5+6) (1.1.1+1.2.1)×% 抽 工 日 计 算 按 各 时 期 文 件 规 定 计 算 抽 台 班 计 算 按规定计算 20~35 按 规 定 计 算 按 承 发 包 双 方 约 定 27.81 8.00 0.10 按 税 务 部 门 有 关 规 定 计 算 附注:
1.分部分项工程增加费包括系统调试费、工程超高增加费、高层建筑增加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健康环境施工增加费等。
2.措施项目费包括脚手搭拆费、金属抱杆台次使用费、焦炉钢结构施工大棚拆旧费、焦炉烘炉热态工程费、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赶工措施费、总包服务费、预算包干费其他费用。承发包双方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在合同中约定。
3.工程排污费中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已在辅材系数中收取。
4.其它项目费是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算。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或按实计算。
5.建筑企业管理费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详见穗建造价[2004]12号文),但在2004年1月1日前的工程,其建筑企业管理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三项之和乘以0.20%计取
6.预算包干费一般包括的内容是:施工雨水、污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工程用水加压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工程成品的保护;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日间照明施增加费;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及垃圾外运;甲乙双方商定的超出施工图一定范围外或一定金额内的小修改工程等。
附表六
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2003年7月1日执行) 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中 措施项目其中 规费其中 其堤 其中 分 定价差其中 价差其中 措施其它项目费其中 维 不 措 工 含 围 含 部 额 措 定 中 持 其 额 施 社 住 程 税 防 税 文 分 分 施 交 它 利项 措 其 临 明 工 工 预 其 通 项 规 会 房 定 工 护 工 项 部价 价 利 人 材 机 人 材 机 润 目 施 人 差 费 保 公 额 程 费 程 人 机 差 它 时 施 程 程 算 工 分增 目 润 工 料 械 工 料 械 它 工 械 项 工 项 设 工 保 保 包 费 加 费 险 积 测 造 与 造 程 项费 价 价 价 价 价 价 费 费 目 费 目 施 措 险 修 干 用 费 费 金 定 价 税 价 费 工差 差 差 差 差 差 金 程 费 费 费 施 费 费 费 费 费 费 1.11.2 1.21.21.21.3 2 2.1 2.12.2 2.22.22.22.3 2.4 2.42.4.2.42.42.42.4.3 4 5 6 7 8 1 1.1 1.1.1 .2 .1 .2 .3 .1 .1 .2 .3 .1 2 .3 .4 .5. 6 (1.(2.(2.(2.42.1 (1.1 2.1 (1.(1.1 (2..1 + 1.1 +2.+ 1.1 (1+2(1++ 1.1 +2.4+ 2 2.2 + .2 + + (1+2+3+4)% 2 (6) (6+1.2 1.2 (1)×% .2 1.2+2..2 1.13+4) 至×% 7) + 2.2至 + .1) 3 + .2)×% 5) 2.4.1.3) .1) 1.2×% +2.2.2×% 6) .3) 4) .3) 按 按施 税 分 实工 务 部 际组 抽 抽 抽 抽 抽 抽 1.00.0部 分 按承 发织工 材 台 20 工 材 台 20 0 0.10 2 0 门 项 0.13.5发包 3.31.20.1生设 项 日 料 班 ~ 日 料 班 ~ ~ ~ ~ 0 ~ 或计 0 双方 4.69 1 8 0 有 关 计 计 计 35 计 计 计 35 1.60.20 0.02 经方 目 约定 规 算 算 算 算 算 算 0 4 批案 基 定 准计 价 计 的算 算 附注: 1.建筑企业管理费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详见穗建造价[2004]12号文),但在2004年1月1日前的工程,其建筑企业管理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三项之和乘以0.20%计取 2.工程排污费中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已在水费价差中收取;如有发生钻孔桩、连续墙等泥浆淤塞下水道的清疏费用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三项之和乘以0.29%计算。。
3.文明施工措施费,是综合考虑了施工现场硬地施工、洗车台、洗车用水、厨、厕贴瓷片等。此项费用如有发生时才能计收。根据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在施工中如采用文明施工围栏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1)如按市建委《关于规范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围蔽设施的标准》规定,设置弧形彩色压型钢板围蔽时,按每米60.00元计算。 (2)如采用活动钢扩栏密扣围蔽时,按每米8.50元计算。 (3)如采用警示锥筒围蔽护栏时,按每米5.80元计算。 (4)如采用其它形式围蔽时,由甲、乙双方自行商定费用。
4.维持交通增加费是考虑在主干道施工时,不影响车辆通行的情况下计收的费用。如在内街、主干道的人行道、慢车道地段,该项费率应按1.20%计算;郊区支线应按2.40%计算;在小区内施工时不能计算。 5.预算包干费按市政各专业的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约定。一般应根据实际施工条件、环境和包干的范围(内容),并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附表七
广州地区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2003年7月1日执行)
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中 分 定 其中 价差其中 额 部 分 分 部 项 分 价 人 材 机 利润 人 工 项 差 工 料 械 工 程 工 价 价 价 费 程 费 差 差 差 费 1.21.21.21.3 1 1.1 1.1.1.2 1 .1 .2 .3 (1.1 + 1.2 + 1.3) 分 部 分 项项 目 基 价 措施项目其中 其价差其中 措施其它项目费其中 中 定 措 措 额 施 文 施 措 其 临 明 工 工 预 其 项 施 价 利 人 材 机 时 施 程 程 算 它 目 项 人 差 工 料 械 润 它项 设 工 保 保 包 费 费 目 工 价 价 价 目 施 措 险 修 干 费 差 差 差 费 费 费 施 费 费 费 用 费 2.22.22.22.3 2.4 2.42.42.42.42.42.42 2.1 2.12.2 .1 .1 .2 .3 .1 .2 .3 .4 .5. .6 (2.(1.2.(1.1.2.1 (2.(2.4.1 1 1 (2.1 + 1.1 + +2.4.+ +2.2 2.2+ 1.2.2 1.2.1+2.3 .2 2.22 (1)×% + 至 ) +2.4) + .1)2.4.61.2.3×% 2.2×% ) ) .3) 按施 实工 际组 发织抽 抽 抽 抽 抽 抽 0.01.0 工 材 台 20 工 材 台 20 0.2 2 0.10 生~ 日 料 班 ~ 日 料 班 ~ 1.6~ ~ 0 ~ 设或计 计 计 35 计 计 计 35 2 计 0 0.5 0.0算 算 算 算 算 算 4 经方 批案 准计 的算 规费其中 其 它 规 社会项 费 保 目 险 费 费 3 4 住 房 公 积 金 工 程 定 额 测 定 费 不 含 税 工 程 造 价 5 堤 围 防 护 费 与 税 金 6 含 税 工 程 造 价 7 (1+2 (1+2 (5) (5+6 +3) (1+2+3)% 至4) ×% ) ×% 按承 发包 4.69 3.31 1.28 0.10 双方 约定 按 税 务 部 门 有 关 规 定 计 算 附注:
1.建筑企业管理费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详见穗建造价[2004]12号文),但在2004年1月1日前的工程,其建筑企业管理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三项之和乘以0.20%计取 2.工程排污费中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已在水费价差中收取;如有发生钻孔桩、连续墙等泥浆淤塞下水道的清疏费用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三项之和乘以0.29%计算。。
3.文明施工措施费,是综合考虑了施工现场硬地施工、洗车台、洗车用水、厨、厕贴瓷片等。此项费用如有发生时才能计收。绿化工程不能计收此项费用。绿化工程如发生文明施工设施费时,应根据 实际使用情况,按下列规定执行:
(1)如按市建委《关于规范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围蔽设施的标准》规定,设置弧形彩色压型钢板围蔽时,按每米60.00元计算。 (2)如采用活动钢扩栏密扣围蔽时,按每米8.50元计算。 (3)如采用警示锥筒围蔽护栏时,按每米5.80元计算。
(4)如采用其它形式围蔽时,由甲、乙双方自行商定费用。 以上围蔽费用均列入其它项目费计算。
4、预算包干费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及费率,内容一般包括:施工雨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米以内挖土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等。
潮州市
潮州市建筑工程(定额计价)计价程序表
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分部分项工程费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A A1 人工费 A2 材料费 A3 机械费 A4 管理费 人工价差 B1 B2 主要材料价差 价 差 B B3 次材价差 A×定额分部分项中工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日×(编制价-定额价) 定额分部分项中主要材料×(编制价-定额价) 造价部门公布的参考系数 B4 机械价差 定额分部分项机械台班中的(人工、燃料、动力、水) ×(编制价-定额价) 20-35 包括本项价差、利润 项目包括利润 按实际发生计算 3.31 1.28 0.10 0.20 0.33 发生时按实计算 0.15 利润 措施项目费 其它项目费 C (A1+B1) ×% 措施项目费 D 措施其它项目费 E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定额测定费 建筑企业管理费 F (A+B+C+D+E)×% 工程排污费(发生时可计) 施工噪声排污费 防洪工程维护费 规 费 不含税 工程 造价 G A+B~F H G×% 税金 含税 工程 造价 I G+H 市区3.413%县城镇3.348%县以下村镇3.22%
潮州市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程序表
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分部分项 工程费 A 措施项目费 不含税 措施项目费 B 措施其它 项目费 其它项目费 C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定额测定费 规 费 D (A+B+C)×% 建筑企业管理费 工程排污费 (发生时可计) 施工噪声排污费 防洪工程维护费 工程造价 E A+B+C+D F E×% 税金 含税 工程 造价 G E+F 分部分项工程费 项目包括利润 项目包括 利润 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 3.31 1.28 0.10 0.20 0.33 发生时按实计算 市区:3.413% 0.15 县城镇:3.348% 县以下村镇:3.22% 潮州市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计价)计价程序表
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分部分项工程费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A A1 人工费 A2 材料费 A3 机械费 A4 管理费 定额分部分项中工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日×(编制价-定额价) 定额分部分项中主要材料×(编制价-定额价) 人工价差 材料价差 机械价差 B1 B2 价 差 B B3 利润 措施项目费 其它项目费 C (A1+B1) ×% 措施项目费 D 措施其它项目费 E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定额测定费 建筑企业管理费 F (A+B+C+D+E)×% 工程排污费(发生时可计) 施工噪声排污费 防洪工程维护费 规 费 不含税 工程 造价 G A+B~F H G×% 市区定额分部分项机械台班中的(人工、燃料、动力、水) ×(编制价-定额价) 20-35 包括本项价差、利润 项目包括利润 按实际发生计算 3.31 1.28 0.10 0.20 0.33 3.413%发生时按实计算 0.15 县城镇3.348%县以下村镇3.22% 税金 含税 工程 造价 I G+H
潮州市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程序表
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分部分项 工程费 A 不含税 措施项目费 B 措施其它 项目费 其它项目费 C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定额测定费 规 费 D (A+B+C)×% 建筑企业管理费 工程排污费 (发生时可计) 施工噪声排污费 防洪工程维护费 工程造价 E A+B+C+D F 税金 含税 工程 造价 G 措施项目费 E×% E+F 分部分项工程费 项目包括利润 项目包括 利润 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 3.31 1.28 0.10 0.20 0.33 发生时按实计算 市区:3.413% 0.15 县城镇:3.348% 县以下村镇:3.22%
潮州市安装工程(定额计价)计价程序表
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 A A1 设备、主材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人工价差 材料价差 机械价差 (A1+B1) ×%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定额测定费 建筑企业管理费 工程排污费(发生时可计) 施工噪声排污费 防洪工程维护费 A+B~F A2 A3 A4 A5 B1 价 差 B B2 B3 利润 措施项目费 其它项目费 C D E (A2+B1)×% F (A+B+C+D+E)×% 规 费 不含税 工程 造价 G H 税金 含税 工程 造价 I 措施项目费 G×% G+H 定额分部定额分部分项中工分部分项工程费 日×(编制价-定额价) 分项机械A3×造价部门公布的参考系数 台班中的(人工、燃料、动力、水) ×(编制价-定额价) 20-35 包括本项价差、 利润 按实际发生计算 27.81 8 0.10 0.20 0.33 发生时按实计算 0.15 市区3.413%县城镇3.348%县以下村镇3.22%
潮州市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程序表
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A 措施项目费 B 措施项目费 其它项目费 C 人工费×%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定额测定费 建筑企业管理费 规 费 D (A+B+C)×% 工程排污费 (发生时可计) 施工噪声排污费 防洪工程维护费 不含税 工程造价 E A+B+C+D 税金 F E×% 含税工程 造价 G E+F 分部分项工程费 项目包括利润 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 27.81 8 0.10 0.20 0.33 发生时按实计算 市区:3.413% 0.15 县城镇:3.348% 县以下村镇:3.22%
潮州市市政工程(定额计价)计价程序表
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分部分项工程费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A A1 人工费 A2 材料费 A3 机械费 A4 管理费 人工价差 B1 B2 主要材料价差 价 差 B B3 次材价差 B4 机械价差 利润 措施项目费 其它项目费 C (A1+B1) ×% D 措施项目费 E 社会 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定额测定费 建筑企业管理费 F (A+B+C+D+E)×% 工程排污费(发生时可计) 施工噪声排污费 防洪工程维护费 规 费 不含税 工程 造价 G A+B~F H G×% 税金 含税 工程 造价 I G+H A×定额分部分项中工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日×(编制价-定额价) 定额分部分项中主要材料×(编制价-定额价) 造价部门公布的参考系数 定额分部分项机械台班中的(人工、燃料、动力、水) ×(编制价-定额价) 20-35 包括本项价差、 利润 按实际发生计算 3.31 1.28 0.10 0.20 0.33 发生时按实计算 0.15 市区3.413%县城镇3.348%县以下村镇3.22%
潮州市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程序表
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分部分项 工程费 A 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 B 其它项目费 C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定额测定费 规 费 D (A+B+C)×% 建筑企业管理费 工程排污费 (发生时可计) 施工噪声排污费 发生时按实计算 防洪工程维护费 不含税 工程造价 E A+B+C+D 含税 税金 F E×% 市区:3.413% 0.15 县城镇:3.348% 县以下村镇:3.22% 工程 造价 G E+F 分部分项工程费 项目包括利润 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 3.31 1.28 0.10 0.20 0.33
潮州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定额计价)计价程序表
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分部分项工程费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A A1 人工A2 材料A3 机械A4 管理B1 人工价差 B2 主要材料价差 价差 B B3 次材价差 B4 机械价差 利润 措施项目费 其它项目费 C (A1+B1) ×% 措施项目费 D 措施其它项目E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工程定额测定建筑企业管理F (A+B+C+D+E)×% 工程排污费(发生时施工噪声排污防洪工程维护规费 不含税 工程 造价 G A+B~F H G×% 税金 含税 工程 造价 I G+H 费 费 费 费 A×定额分部分项中工定额分部分项中主要材料×(编制价-定额价) 造价部门公布的参考系数 定额分部分项机械台班中的(人工、燃料、动力、水) ×(编制价-定额价) 20-35 包括本项价差、利润 费 费 金 费 费 可计) 费 费 市区: 3.413% 县城镇:3.348%县以下村镇:3.22% 按实项目包括利润 际发生计算 3.31 1.28 0.10 0.20 0.33 发生时按实计算 0.15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日×(编制价-定额价)
潮州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程序表
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分部分项 工程费 A 措施项目费 不含税 措施项目费 B 措施其它 项目费 其它项目费 C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定额测定费 规费 D (A+B+C)×% 建筑企业管理费 工程排污费 (发生时可计) 施工噪声排污费 防洪工程维护费 工程造价 E A+B+C+D F E×% 税金 含税 工程 造价 G E+F 分部分项工程费 项目包括利润 项目包括 利润 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 3.31 1.28 0.10 0.20 0.33 发生时按实计算 市区:3.413% 0.15 县城镇:3.348% 县以下村镇:3.22%
[附]
潮州市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补充)取定表
代码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mm) 240×115×53 290×290 350×350 成粉系数0.98 单位 千千千m 3预算价格(元) 代码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mm) 215×280 50×110 120×250 单位 千千千m 预算价格(元) 152.62 51.00 460.75 50.00 B05001 蒸压灰砂砖 B05002 红方砖 B05003 红方砖 B05005 贝灰粉 183.66 B05017 土瓦片 1272.27 B05018 土瓦铜 1663.27 B05019 瓦口 118.49 B05020 条石(沿阶用) B05006 贝灰粉 B05007 灰砂土 B05008 石条桩 B05009 石桩3.5m内 B05010 石桩4.5m内 成粉系数0.87 250×250×3500 300×300×4500 m m m 条 条 条 条 条 付 付 个 333方整条石 133.47 B05021 (台阶用) 19.00 B05022 C20砼予制砖 381.67 B05023 C20砼予制砖 390.00 B05024 C10砼予制砖 150×350 390×390×30 490×490×30 m 千千62.00 1369.97 2162.58 709.20 472.80 2688.00 4.00 5.20 6.30 60.12 120×120×180 千B05011 石马头1.2m内 210×240×1200 B05012 石挑檐3m内 B05013 石过梁3m内 石门框框内宽 B05014 1m内 石门框框内 B05015 宽1.5m内 B05016 石门臼 210×240×3000 210×240×3000 四面磨光 四面磨光 614.00 B05025 C10砼予制砖 120×120×120 千蒸压加气混凝82.00 B05026 土砖 400×400×60 千171.00 B15001 陶土管 186.00 B15002 陶土管 831.33 B15003 陶土管 1011.67 B15004 PVC管 10.00 φ200×500 φ250×500 φ300×500 φ200 支 支 支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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