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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市场主体违规的羊群效应及其规制

来源:画鸵萌宠网
 保险研究 2009年第5期产险论坛INSURANCESTUDIES No.5 2009 

财产保险市场主体违规的羊群效应及其规制

路晓伟 孙树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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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南京200135;2.南京财经大学,江苏南京210046)[摘 要] 本文提出了财产保险市场主体违规的羊群效应的表现形式,建立了监管机构与保险主体之间博弈的理论模型,分析了违规的羊群效应产生的机理,并提出了通过有效监管来规制违规的羊群效应、诱导合规的羊群效应的具体思路。[关键词] 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羊群效应;保险监管

[中图分类号]F84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9)05-0042-04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保险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并逐步走向成熟。但随着保险市场主体的类型和数量不断增多,保险竞争日趋激烈,竞争手段单一、经营数据不真实、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影响和制约了我国保险业的科学发展,这为保险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为此,中国保

(保监发〔监会于2008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2008〕70号,简称“70号

),掀开了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的高潮。在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的过程中,财产保险市文”

场主体,尤其是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存在违规行为的羊群效应,对这种羊群效应的充分理解,对于把握市场主体的行为模式,加强保险监管,维护规范的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财产保险市场中羊群效应的表现形式

羊群效应(Herding)源自于对羊群行为的描述,羊群中的个体都会跟从领头羊的行为,只要领头羊向哪

里去,整个羊群也都会跟从,而不管去的地方是否有危险。在经济学领域,羊群效应经常被用来描述经济个人的从众跟风行为,尤其是用来描述投资领域里的跟风现象。在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行为主体经常受到他人行为的影响,改变自己的信念而模仿和跟从他人的决策行为,就称为羊群效应。羊群效应的产生具有其信息经济学基础。

羊群效应是产生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环境中的。在财产保险市场中,这种信息不对称表现在许多方面:包括:保险主体与监管机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保险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保险主体内部各层级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等。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环境下,作为市场中的主体,财产保险公司就有可能会发生违规批退、经费结算、滚单入账、变通支付外部成本等违规行为,甚至发生撕单、埋单、阴阳单、挪用保费、制作假赔案等严重违规行为,从而扰乱市场秩序。

在财产保险市场规范的过程中,市场主体面对违规利益,具有违规的内在冲动性。如果有的市场主体带头发生了违规行为,并且未被发现而逃脱处罚,一些保险市场主体看到后,自己也会模仿,发生违规行为。其他主体看到越来越多的主体发生违规行为,越来越多的主体会加入违规的行列,从而产生违规的羊群效应。这可能导致的极端结果,就是市场秩序的进一步混乱,违规现象泛滥,保险市场效率低下。对于这种类型羊群效应的理解,有助于加强对保险市场的监管。

另外一个方面,如果在规范的市场秩序中,一些保险主体看到其他主体没有违规,自己也不会违规,更多

  [作者简介] 路晓伟,管理学博士,现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孙树垒,管理学博士,现任南京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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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体也不会违规,从而产生合规的羊群效应。对于这种类型羊群效应的理解,有助于提高保险市场规范化程度,提高市场监管效率,形成监管政策实施的放大效应。

二、财产保险市场中羊群效应的产生机理

为了从本质上了解财产保险市场中羊群效应的产生机理,从而对保险监管、行业自律提供新的启示,我

们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通过构建羊群效应模型来对其进行深入分析。

我们首先把市场中的某一单个保险公司i作为研究对象。保险公司的违规行为与监管机关的处罚行为实质上构成了完美信息动态博弈。假设保险公司可以选取的策略集为{违规,不违规},而监管机关随后可能采取的策略集为{发现并处罚,不处罚}。由于监管机关的监管资源限制,监管机关只能以一定的概率α发现保险公司的违规行为并进行处罚。因此,保险公司的行为与监管机关的应对措施就构成了一种动态博弈,如图1所示。保险公司首先选择策略:违规或不违规,监管机关再以概率?采取策略“发现并处罚”,以概率(1-α)采取策略“不处罚”。如果保险公司选择违规,可以获得额外收益V,如果监管机关处罚,则保险公司将付出违规成本C,违规成本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经济上的处罚、因处罚导致的业务限制、高管撤换、声誉损失、客户流失、薪酬降低等。因此,保险公司采取违规的期望收益为:

E(π)=α(V-C)+(1-α)V=V-αC

只有当E(π)>0时,保险公司才会采取违规的策略,以最大化自身收益。

图1 单个主体与监管机关的动态博弈

  由于监管机构的监管力量配备、监管手段等方面的限制,监管机构难以完全发现所有保险机构的全部违

规行为,并对违规机构做出处罚,只能以一定的概率α发现并处罚违规机构。只有当α事实上,由于监管机构发现并处罚保险公司违规行为的概率α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不完全信息,换句话说,保险公司难以确切知道监管机关是否能够发现并处罚自己的违规行为,以及处罚时处罚的力度C。保险公司只能通过收集市场上的信息、监管机构所发布的信息、其他保险主体的受处罚情况等信息,运用自己的分析判断,来形成对处罚概率α的感知数值,即对处罚概率的信念α′i。

现分析多个保险主体的情形。假设市场上有n个保险公司xi(i=1,…,n),根据各家保险公司对受处罚的感知概率的大小分为三类:

第一类保险公司的感知概率满足a′iV/C;第三类保险公司满足a′kµV/C,即对受处罚的感知概率非常大。

对于第一类保险公司来说,他们对受处罚的感知概率很小,其最优策略选择是“违规”,通过违规获得额外的期望收益。他们会在市场上率先进行违规操作。如果第一类保险公司中的某一家公司A率先采取了违规行为,其他保险公司则会利用获知的关于A公司的信息,来修正自己的感知先验概率a′i,形成新的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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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a″如果没有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或没有在第一时间即使受到处罚),则有a″i。i对于第二类公司,当看到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违规后,没有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或没有在第一时间即使受到处罚),自己对受到处罚的感知概率也将进一步降低,最后使得自己的感知概率降低到小于V/C,则他们也将发生违规行为。

对于第三类公司,在起初的一段时间里,当收集到部分保险公司的违规行为没有受到处罚的信息后,其受处罚的感知概率能够降低,但还将大于V/C。随着包括第二类主体在内的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加入违规的行列,其感知概率不断得到修正,最终大多也会降低到小于V/C,则他们也将发生违规行为,从而导致羊群效应的产生。

这种违规的羊群效应产生的机理就在于后来者不断用先行者的行为来修正自己的先验概率,最终达到违规的心理预期,从而产生违规的羊群效应。

三、通过有效监管规制羊群效应羊群效应的产生是可以进行干预和规制的。保险产品的准公共产品特性,决定了保险行业需要适度的

监管,这也为羊群效应的规制提供了主体和可能。通过了解保险主体违规的羊群效应的产生机理,监管机关可以制定有针对性的规范市场秩序的对策,诱使保险主体产生不违规的羊群效应,从而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由于保险公司对违规后被处罚的可能性预期与违规获得的额外收益、被处罚的成本之间的比较关系,决定了保险公司违规的羊群效应的产生,因此监管机关可以着力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来规制违规的羊群效应:增加保险公司对违规处罚的概率预期;降低保险公司的违规收益;增加保险公司的违规成本。

1.整合监管资源,提高对违规行为的监管效率和水平一是优化配置监管力量资源。在加强监管资源配置、提高监管资源配置数量的基础上,根据综合分析判断,确定违规行为发生风险较高的领域和地域,有针对性的配置监管资源,尽可能全面的覆盖行业市场,从而提高发现和处罚保险主体违规行为的能力。二是提升监管技术水平,运用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充分利用保险公司的数据信息发现违规线索,从而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自律中的作用,以有效弥补监管资源的不足。通过行业自律,调动其他主体对违规行为检举的积极性,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罚保险主体的违规行为。四是动员和利用社会力量参与规范市场秩序。客户、税务、工商机关等利益相关者在与保险主体的互动中,能够发现保险公司遵守市场秩序情况的信息。保险客户的信访投诉经常涉及保险公司理赔难、阴阳单、挪用保费等违规行为,监管机关可以从保险客户的信访投诉中发现保险主体违规的线索和信息。此外,监管机关可以建立与税务、工商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从而更多的发现保险公司的违规行为。

通过以上措施的协同作用,使保险主体意识到,如果发生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可能性将大大提高,从而降低违规的内在驱动力。

2.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保险主体的违规成本

保险主体的违规行为根本上是利益导向的结果。通过增加保险公司的违规成本,使其违规所获得的额外利益不足以弥补违规成本,可以防范违规行为的发生。一是加大对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力度,使其通过违规获取的额外利益不能弥补其违规成本。二是监管机关可以通过加强监管信息的发布,表明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决心,保持对违规行为从重处罚的高压态势。三是组合运用包括经济处罚在内的多种处罚方式,包括高管撤换、业务限制、许可限批等行政处罚手段,使违规主体付出更多违规代价,从而降低主体对违规行为所获收益的预期,自觉规避违规行为。

3.打压违规苗头,引导形成合规的羊群效应

)的行为对羊群效从违规的羊群效应产生的机制可以知道,率先作出违规行为的保险公司(即“领头羊”

应的产生具有方向性的导向作用。因此,对率先违规的保险公司的处罚效率和效果,对于规制违规的羊群效—44—

应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要从重处罚“领头羊”的违规行为,使各保险主体不敢发生违规行为,不敢做“领头羊”。另一方面,还应提高对违规行为处罚的及时性,并且把处罚的信息及时向各保险公司公开,让其他保险公司充分感受到监管的力度和密度,提高对违规受处罚的可能性的感知,阻断违规的羊群效应的产生,引导所有保险主体自觉抵制违规行为,从而诱导产生合规的羊群效应。

4.引导建立合规机制与合规文化,营造合规的市场氛围

监管机构的处罚只能作为违规行为的事后控制手段,合规的市场氛围根本上还有赖于机制和文化的建设。建立违规风险控制的机制,如通过实施全行业车险“见费出单”,实现对应收保费的有效管理,从而从机制上杜绝与应收保费相关联的违规行为的产生。引导保险主体加强内控,建立和完善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加强对保险法人主体对下辖机构的约束和管控,从而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通过对市场上不同类型主体的协同监管,建立保险产业链上全流程的合规管理机制,营造整个保险市场的合规氛围。

四、结 论在规范市场秩序的过程中,羊群效应对于财产保险主体的违规行为具有内在的影响。对羊群效应的认识,能够使我们对财产保险市场中个体行为的把握上升为对群体行为的了解,有助于监管机构找准切入点,

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有针对性的对保险违规行为进行监管,维护规范的市场秩序。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羊群效应的产生机理,引导市场形成自我约束、有序合规的羊群效应,最大可能的放大监管政策对规范市场秩序的影响,从而显著提高市场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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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ispaperheldthatruleviolationbyacertaininsurerwouldhaveaherdingeffectforotherinsurersintheP&Cinsurancemarket.Basedonthisproposition,itestablishedthegametheorymodelbetweentheregulatorandinsurers,andappliedittoanalyzethemechanismofherdingeffectinruleviolation.Thepapersuggestedtoa2voidtheruleviolationherdingeffectandtoinducerulecomplianceherdingeffectbytighteningregulation.ThestudyofthispaperhaspracticalsignificanceformaintaininggoodorderoftheP&Cinsurancemarket.Keywords:P&Cinsurance;marketorder;herdingeffect;insuranceregulation

[编辑:施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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