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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来源:画鸵萌宠网
 力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0801 授 工 学学位)

一、培养目标

力学学科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坚实宽广的数学、力学理论基础,掌握系统、深入的力学学科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实验动手能力和计算机应用开发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具有独立从事力学学科或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 材料强度学 6. 无损检测与数值信息处理 2. 流固耦合动力学 7. 环境流体力学 3. 智能材料与结构 8. 计算流体力学 4. 非均匀材料力学 9. 工程系统耦合动力学 5. 微/纳米力学与跨尺度关联 10. 工程建模与数值仿真

三、学习年限

已有硕士学位的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硕博连读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直博生5~6年。可延迟毕业,但最长不得超过8年。

四、学分要求及学分分配

类别 总学分 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 ≥53学分 校级公共必修课程≥9学分,其中: 修 课 学 分 ≥34学分,其中:高水平国中国特色理论与实践2学分; 中国马克思主义2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 硕士一外2学分; 英语论文写作2学分; 校级公共选修课≥1学分 ≥10学校级公共必修课程≥4学分,其中: 分,其中:中国马克思主义2学分; 英语论文写作2学分 高水平或普通博士研究生 ≥29学分 学科基础与专业课≥24分,其中: 国际化课际化课程一级学科基础课8学分(必修) 二级学科基础课4学分(限定选修) ≥6学分 硕士专业课4 学分(任选) 跨一级学科课4学分(任选) 博士专业课4学分(任选) 分 程≥2学跨一级学科课2学分(任选) 专业课4学分(任选) 补修课程、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1学分 研 究 ≥19学分 环 节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1学分 学位论文15学分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1学分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内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1学分 ≥21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内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1学分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1学分 学位论文15学分 注: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博士生按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的要求培养,符合课程免修规定的,可申请免修。

五、课程设置及课程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 程 名 称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 411.500 硕士第一外国语 32 2 春秋 外国语学院 校级公共课408.550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春秋 马克思主义学院 408.552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4 2 春秋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人文类课程 1 春秋 学位要求课程 151.101 固体力学中的实验方法 40 2.5 秋 力学系 国际化 一级学科基础课151.102 固体力学中的数值方法 40 2.5 春 力学系 151.103 张量分析与连续介质力学 40 2.5 秋 力学系 高水平 151.104 高等固体力学 40 2.5 秋 力学系 高水平 科基础 151.105 高等流体力学 40 2.5 秋 力学系 二151.201 材料力学行为及仿真 级学40 2.5 春 力学系 待评估高水平 151.202 材料力学行为的跨尺度模拟 32 2 秋 力学系 待评估国际化 151.203 材料强度学 32 2 秋 力学系 待评估高水平 151.204 计算流体力学 40 2.5 春 力学系 待评估国际化 151.205 生物力学 32 2 春 力学系 待评估国际化 151.206 现代检测理论与技术 32 2 秋 力学系 151.501 结构可靠性分析 32 2 春 力学系 151.502 流固耦合振动 32 2 春 力学系 151.503 现代流动测试技术 32 2 春 力学系 硕士专修课151.504 湍流理论及其应用 32 2 春 力学系 国际化 博士专修课 151.505 非线性有限元分析 40 2.5 秋 力学系 151.506 非均匀材料力学 32 2 秋 力学系 151.507 广义热弹性力学 32 2 秋 力学系 151.801 智能材料与结构 32 2 春 力学系 待评估高水平 151.802 非线性振动 151.803 微纳米力学 151.804 气体动力学 011.500 矩阵论 32 32 32 48 48 48 40 2 2 2 3 3 3 2.5 秋 秋 春 秋 春 秋 秋 力学系 力学系 力学系 数学系 数学系 110.504 材料热力学 110.510 固体物理 材料学院 材料学院 跨一级学科课011.502 数值分析 非学程位补修 课弹性力学 80 秋 力学系 流体力学 振动力学 计算力学 80 48 48 秋 春 春 力学系 力学系 力学系

六、培养过程中的具体措施及相关要求

1.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

2. 博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选定的研究方向查阅国内外最新文献资料,撰写并提交选题报告,然后就选题向本学科相关专家作报告,听取专家们的质疑并进行答辩,选题报告通过审查后方可正式进入博士论文工作阶段。选题报告一般在入学后一年半进行。

3.论文课题进行到中期(选题后一年左右),博士生应向本学科相关专家作论文阶段进展报告,汇报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计划和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交与会者审议。

4.博士生应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与国内外同行进行学术交流。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必须至少参加一次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或在会议上作报告。

5.博士生在攻读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10次的公开学术报告,用学院规定的统一形式的记录本记录报告内容,并请报告人或主持人签字。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前应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提交记录本,获得认可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6.博士生应按规定选修跨一级学科课程或(和)参加专业学术实践,硕博连读和直攻博学生必须选修跨一级学科课程至少2学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国内外重点大学或实验室或企业进行专业学术实践活动两周以上者可获2学分。

7. 学位论文的主要创新之处应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博士生在答辩前应发表(或接收发表)至少3篇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SCI收录论文。

8. 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通过导师审核和学院组织的院内盲审后,方能提交到学校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盲审。

9.论文通过评阅后方可由学院会同导师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论文答辩。

10.有学术失范行为经认定情节严重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力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0801 授 工 学学位)

一、培养目标

1. 在力学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开展专业英语阅读和写作;

2. 养成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具备承担力学或相关专业领域科学研究的能力;

3. 胜任力学或相关专业教学、工程或科学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 材料强度学 7. 环境流体力学 2. 流固耦合动力学 8. 计算流体力学 3. 压电器件与智能结构 9. 生物材料力学 4. 非均匀材料力学 10. 结构振动与噪声控制 5. 微/纳米力学与跨尺度关联 11. 结构优化设计 6. 无损检测与数值信号处理 12. 工程建模与数值仿真

三、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生学习年限为3年。

四、学分要求及学分分配

总学分 ≥36学分 校级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其中:中国特色理论与实践2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硕士一外2学分; 校级公共选修课程≥1学分 ≥24学分,其中国际一级学科基础课8学分(必修) 或高水平课程≥4学二级学科基础课4学分(限定选修) 分) 任选专业课4 (任选) 跨一级学科课程2学分(任选) 补修课程、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1学分 修课学分研究环节五、课程设置及课程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 程 名 称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 ≥12学分 参加校内外公开学术报告1学分 学位论文10学分 411.500 硕士生第一外国语 32 2 春秋 外国语学院 学位要求课程校级公共课408.550 自然辩证法 18 1 春秋 马克思主义学院 408.552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4 2 春秋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级学科基础课 人文类课程 1 春秋 151.101 固体力学中的实验方法 40 2.5 秋 力学系 国际化 151.102 固体力学中的数值方法 40 2.5 春 力学系 151.103 张量分析与连续介质力学 40 2.5 秋 力学系 高水平 151.104 高等固体力学 40 2.5 秋 力学系 高水平 151.105 高等流体力学 40 2.5 秋 力学系 151.201 材料力学行为及仿真 40 2.5 春 力学系 待评估高水平 151.202 材料力学行为的跨尺度模拟 32 2 秋 力学系 待评估国际化 二级学科基础课151.203 材料强度学 32 2 秋 力学系 待评估高水平 151.204 计算流体力学 40 2.5 春 力学系 待评估国际化 硕士专修课博士专修课 151.205 生物力学 32 2 春 力学系 待评估国际化 151.206 现代检测理论与技术 32 2 秋 力学系 151.501 结构可靠性分析 32 2 春 力学系 151.502 流固耦合振动 32 2 春 力学系 151.503 现代流动测试技术 32 2 春 力学系 151.504 湍流理论及其应用 32 2 春 力学系 国际化 151.505 非线性有限元分析 40 2.5 秋 力学系 151.506 非均匀材料力学 32 2 秋 力学系 151.507 广义热弹性力学 32 2 秋 力学系 151.801 智能材料与结构 32 2 春 力学系 待评估高水平 151.802 非线性振动 151.803 微纳米力学 151.804 气体动力学 32 32 32 48 48 2 2 2 3 3 秋 秋 春 秋 春 力学系 力学系 力学系 数学系 跨一级学科课011.500 矩阵论 011.502 数值分析 数学系 110.504 材料热力学 110.510 固体物理 48 40 3 2.5 秋 秋 材料学院 材料学院 弹性力学 流体力学 振动力学 计算力学 80 80 48 48 秋 秋 春 春 力学系 力学系 力学系 力学系 非学位要求课程补修课程

六、培养过程中的具体措施及相关要求

1.学术型硕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

2.硕士生在正式进入课题研究之前必须在广泛阅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撰写选题报告,并向本学科相关专家作报告,听取专家们的质疑并进行答辩,选题报告通过后方可正式进入硕士论文工作阶段。

3.硕士生在攻读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5次的公开学术报告,用学院规定的统一形式的记录本记录报告内容,并请报告人或主持人签字。硕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前应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提交记录本,获认可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4.根据学习成绩和课题研究表现评定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参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5. 硕士生在完成硕士论文的写作,经导师审核,并经学位评定分委会形式审查通过后方可提请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会批准。

6. 论文通过评阅后方可由学院会同导师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论文答辩。

7.有学术失范行为,经认定情节严重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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