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及控制投资,确保安全措施计划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二、通常情况下,工程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主方、施工方、监理方在地一次例会上确定。除定期的例会外,水务集团项目管理部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问题。
三、严格会议制度,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并做好必要的准备。会议以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为目的,会议必须落实会议签到、会议纪要,会议形成的决议要落实跟踪。
四、参加对象:
(一)建设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二)监理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等;
(四)其他相关单位:如设备供应商、施工单位上级主管、设计单位负责人等,由业主方、施工方或总监理工程师提前通知相关单位人员出席会议。
五、开工前地一次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
1
现场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明确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工作程序; (三)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及安全管理要求; (四)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及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五)监理单位介绍安全生产、质量监督及要求; (六)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安全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内容等。
六、例会内容:
(一)施工单位汇报内容:总结前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汇报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需要业主单位、监理或其他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监理单位汇报内容:前一阶段对安全、质量监理情况,对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下一步计划进行分析。
(三)业主单位:对工程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提出问题解决办法和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例会上每个单位提出的问题或优化建议必须经过讨论做出明确结论,对需要再次讨论的问题在记录上明确最终解决时间。
七、每次例会后,会议纪要需抄送各参会方。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