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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床加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来源:画鸵萌宠网


机床加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交底内容:

1.操作人员应熟知车、机床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前进行安全教育,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要扣紧袖口,不得围围巾及带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2.操作人员遵守现场劳动纪律,持证上岗,在作业中禁止穿拖鞋、吸烟、追逐打闹和酒后作业;

3.车、机床必须安装牢固平稳,布置和排列应正确安全,车、机床周围不得堆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4.启动前应检查车、机床各部螺栓紧固,配合适当,行程限位,信号等安全装置完整,灵敏可靠;

5.润滑系统保持清洁,油量充足,电气开关接地或按零均良好,传动及电气部分的安全防护装置完好牢固,各操纵手柄的位置正常,动作可靠,工具、夹具、刀具无裂纹、破损、缺边、断角并装夹牢固;

6.启动后应低速运转,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床面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及其他构件,车、机床在切割过程中,操作人员的面部不得正对刀口,并不得在切削行程内检查切削面,切削对面严禁站人;

7.车、机床在运行中严禁用手摸,或用身体接触工件和车、机床联动部分,更不能用棉纱擦拭,测量找正、换装工件、装卸刀具齿轮和皮带等,用人力或工具强行使机床制动;

8.车、机床在运行中出现不正常或有异常声响时,应立即停车,进行检修;

9.在机床操作者脚下应加垫绝缘物,所垫物高低应适合操作者的身高;

10.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退出刀具,将各部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并擦拭机床进行保养,然后锁好配电箱;

11.长期不用的机床应擦试保养完毕后,用蓬布加盖,防止落尘及锈蚀;

12.重新启用长期不用的机床应先检查各部件的灵敏程度,得到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2018年6月1日生效) 第十五条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第3.1.3条 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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