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分支机构的设立、管理和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合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经依法登记注册和取得经营许可的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种类型企业设立的中国境内分支机构。
第三条 分支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按照规定流程申请设立和管理。
第四条 分支机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对外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扩散虚假消息。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五条 分支机构的设立,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企业注册地同级有权机关申请建立,并进行许可和备案。
第六条 分支机构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完整,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分支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二)分支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证件和联系方式; (三)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业务规模、年度计划及预算; (四)分支机构设立前的准备工作、资金来源及资金保障方式; (五)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的中国境内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或者担保函;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七条 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材料应当由分支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代理人代理签署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八条 分支机构的设立应当依照本地区有关的外商投资和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设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办理各项业务证照、章程、章印备案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分支机构的组织机构应当符合其经营情况、规模等实际需要,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部等机构。
第十条 分支机构的董事会由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担任主席,设立分支机构总经理等职务。
第十一条 分支机构的监事会由至少三名监事组成,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设立监事等职务。
第十二条 分支机构的经理部由总经理及各职能部门组成,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分支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分支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财务、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
第十四条 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独立核算、独立管理、独立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十五条 分支机构应当按照中国境内的税收法律规定,主动缴纳税款。
第十六条 分支机构的财务状况应当定期向总公司报告,并接受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 劳动关系
第十七条 分支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和遵守合法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分支机构应当组建并按照像关规定注册工会,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税收与税务
第十九条 分支机构应当遵守中国境内的税收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地缴纳各项税费。
第二十条 分支机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交各类纳税申报表、资料等。
第二十一条 分支机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税务机关的稽查、核查,提供相关业务和财务资料。
第七章 政策扶持
第二十二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分支机构的政策扶持和支持力度,为其提供优惠政策、服务和机会。
第二十三条 分支机构应当积极争取和利用政府提供的各种扶持政策和机会,拓展经营、提升经济效益。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分支机构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从事违法活动、对外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扩散虚假消息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涉及附件如下】
1、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格; 2、分支机构财务报告模板。 【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设立、组织结构、股权、财务、税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的设立程序、股权、经营范围、财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营业执照: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准许经营一定项目的凭证。
4、工会:是由一定数量的劳动者自愿自组、互相自治的法定劳动组织。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 1、分支机构设立流程繁琐。
解决办法:分支机构应当提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并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准确提交设立申请材料。
2、分支机构财务独立性较差。
解决办法: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实行独立核算、独立管理、独立承担责任的原则。
3、分支机构税务管理存在艰难。
解决办法:分支机构应当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合作,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主动接受税务机关的稽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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