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版)
二、考试形式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初试阶段采用笔试形式,复试阶段采用面试形式。笔试成绩(包括加分)作为初选的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包括加分)与面试成绩之和为考试总分,作为最终录取依据。
考试总分为180分(不含加分)。其中,笔试满分120分(不含加分),面试满分60分。
省将统一划定各类考生录取线,并依据考生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一)笔试的组织
笔试由省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统一考试时间、调配巡考人员、发布成绩、确定录取线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笔试的形式及内容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试卷分共同卷和专业卷两部分,共同卷部分考察教育专业基础(40分),专业卷部分考查学科专业基础(80分)。所有考生的共同卷考试内容相同,学科专业卷的考试内容因考生所报考教学岗位而不同。
共同卷的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基础(15分),心理学基础(15分),课程改革及教育政策法规(10分)。
专业卷的考试内容包括:学科知识(60分),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10分),教学(教案)设计(10分)。
(三)笔试试卷的种类
对应岗位要求,试卷分四类共23种:第一类是独立的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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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包括语文数学合卷、小学科学卷;第二类是中小学教师合卷,包括中小学英语卷、中小学音乐卷、中小学美术卷、中小学体育卷、中小学信息技术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卷、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卷、中小学思想品德卷、中小学朝语文卷、中小学蒙语文卷、中小学汉语文卷;第三类是独立的中学教师卷,包括中学语文卷、中学数学卷、中学物理卷、中学化学卷、中学生物卷、中学历史(历史与社会)卷、中学地理卷;第四类是特殊教育(语训、生活适应、康复训练)卷。
(四)笔试题型
试题类型包括:判断正误、选择、简答、论述、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
(五)笔试推荐参考书
考生备考教育专业基础的推荐参考书为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基础》和《心理学基础》(12院校编写);备考学科专业基础的参考书目为现代的国家课程标准(或课程纲要等)及相应的教材、教参。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由省统一制定《特岗教师面试指导意见》,明确面试原则、评价方式、评价标准等,宏观指导市(州)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各市(州)按照省《特岗教师面试工作指导意见》制定面试操作办法并具体施考。
面试成绩满分60分,以实际成绩计入考试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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