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1.1目的 .......................................................... 1
1.2原则 .......................................................... 1
1.3任职资格评定者 ................................................ 1
1.4组织者 ........................................................ 1
第二章 任职资格评定程序 ............................................. 1
2.1任职资格评定分类 .............................................. 1
2.2任职资格评定程序 .............................................. 2
第三章 岗位任职资格标准 ............................................. 3
3.1标准制定 ...................................................... 3
3.2任职资格标准 .................................................. 3
第四章 任职资格评定结果执行 ......................................... 3
4.1新聘员工任职资格评定结果执行 .................................. 3
4.2转正员工任职资格评定结果执行 .................................. 3
4.3员工年度任职资格评定结果执行 .................................. 3
第五章 附则 ......................................................... 3
第一章 总则
1.1目的
第一条 岗位任职资格评定的目的在于评定任职人员与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
度,提升各岗位员工的任职能力,保证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1.2原则
第二条 公司对员工的任职资格评定遵循以下原则:
1、公正性原则:公司对员工任职资格的评定针对员工个人特质与岗位所需素质做出评定,评定不受任何非客观因素的影响;
2、公开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在被评定人知晓并参与的前提下进行;
3、公平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是对被评定人针对评定岗位所需能力进行的,而非与其他被评定人对比进行。
4、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1.3任职资格评定者
第三条 任职资格评定者
5、新应聘者、转正员工任职资格由人力资源部协同用人部门经理共同完成;
6、基层员工由其直接上级或部门经理进行资格评定;
7、基层员工以上、部门经理以下的员工由部门经理进行资格评定;
8、部门经理的任职资格由相关副总或总经理进行评定;
9、副总、三总师、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由总经理进行评定;
10、 总经理任职资格由董事会进行评定。
1.4组织者
第四条 任职资格评定的组织者为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 任职资格评定程序
2.1任职资格评定分类
2.1.1新聘员工的资格评定
第五条 在新进员工的招聘过程中,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经理对应聘人员的
资格能力进行审核测试。
2.1.2转正员工的资格评定
第六条 在试用期结束的前1周,部门主管或经理与要转正的员工进行谈话,部
门经理填写试用期评定表。
2.1.3公司员工任职资格年度评定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对各岗位的任职资格进行年度评定。
2.2任职资格评定程序
2.2.1新聘员工的资格评定程序
第八条 参见《招聘管理办法》。
2.2.2转正员工的资格评定程序
第九条 参见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2.2.3公司员工任职资格年度评定程序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在每年12月30号前将岗位任职资格评定表下发给各部门经
理;
第十一条 任职资格的评定以各岗位KPI及态度与能力的考核为基础进行(KPI及
态度能力的考核参见《绩效考核手册》);
第十二条 各岗位员工任职资格由其直接主管或经理评定;
第十三条 评定人在完成评定后,将评定结果交于被评定人确认,如有部门内不能
解决的问题,提交人力资源部进入复议程序;
第十四条 岗位任职资格的评定在次年1月底完成并提交人力资源部;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交的评定进行整理。
2.2.4岗位任职资格的复议程序
第十六条 员工对任职资格评定有异议且在本部门不能解决者可在10日内向人力
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诉,进入复议程序;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调研其间接上级、同部门员工、业务关联部门以及评定人对
评定结果进行重新审核;
第十八条 重新审核结果与初次评定结果不符者,在人力资源部处理后,报总经理
审批;
第十九条 整个复议过程将在2周内结束。
2.2.5 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二十条 年中内部转岗员工的任职资格评定将启用新的岗位任职资格标准。
第三章 岗位任职资格标准
3.1标准制定
第二十一条 各岗位具体任职资格由各部门在职位说明书的基础上制定;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制定的任职资格标准在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核的基础上确定。
3.2任职资格标准
3.2.1新聘员工任职资格标准
第二十三条 参见《招聘管理规定》
3.2.2转正员工任职资格标准
第二十四条 参见《招聘管理办法》
3.2.3正式员工任职资格标准
第二十五条 达到公司规定的KPI指标和态度、能力考核标准。
第四章 任职资格评定结果执行
4.1新聘员工任职资格评定结果执行
第二十六条 参见《招聘管理规定》。
4.2转正员工任职资格评定结果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见《招聘管理办法》。
4.3员工年度任职资格评定结果执行
第二十八条 参见《绩效考核手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驻外机构人员选派和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山东省XX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签署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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