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发公司保安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治安、财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特建立公司保安奖惩制度。
奖励细则:
一、保安在执勤中发现以下违规行为,公司将给予该值班人通报表扬或现金奖励50至100元。
1、外来车辆在公司内违规行驶(包括超速、不按路标行驶)。
2、代替他人代打考勤卡或其他虚假出勤。 3、未经公司批准私自携带公司物资出门。 4、公司货物出门时,发现财物不符并有效拦截。 5、假冒部门负责人签出门证带物资外出的,经查属实。 6、破坏公司设施(电器、设备、建筑物、车辆等)。 7、发现火警信息及时报告并协助排除或提供有价值公司尚未发现的安全,消防隐患信息。
8、其他类似情况。
二、保安在执勤中发现以下情况,公司将给予该值班人员奖励现金100至500元。
1、发现外来人员或公司员工盗窃公司财物。 2、在非吸烟区吸烟。 3、其他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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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敢于和不法分子作斗争,敢于冲在险情第一线者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200—5000元。
惩罚细则:
一、保安在执勤中违反以下条款,每次对保安罚款100元。
1、未按照物资出门流程放行物资出门的。
2、未经允许外来人员未办理来访手续,进入公司区域的。
3、未经允许让非公司停车许可的车辆进门的。 4、私自调动班次的。
5、未按照公司《来访人员登记表》、《车辆进出登记表》、《来访回执单》、《保安交接表》、严格执行的。
6、对物品检查不严格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如累计三次予以辞退。 1、值勤时间打闹、打瞌睡、看报纸、玩手机游戏、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和占用电话聊天以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擅离职守、脱岗、串岗和私自换岗。 3、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
4、将情绪带入工作中,与来访人员发生争吵现象。 5、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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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公司下达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7、不按照公司各项规定执行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立即辞退(若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不请假,旷工半天以上者。 2、打架斗殴者。
3、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者。
4、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5、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辞退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不爱护保安装备、消防设施、办公设施,造成严重损失者。
7、上班喝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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