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钢筋班组施工协议书

来源:画鸵萌宠网


钢筋班组施工协议书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

工程地点: 蚬河路西,富山路南; 结构类型: 框剪结构;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目标: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工作内容、单价 2.1.工作内容

2.1.1、地下车库(室)钢筋自塔基基础钢筋制安开始至地下车库(室)顶板面结构完成为止,(地下车库伸入上部主楼部份和主楼伸入地下车库的插筋计入地下车库工程量范围内),包括顶板面上防水层上刚性层钢筋制安,和车道坡道部分,及地下车库(室)顶板面上与主楼分开独立存在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钢筋制安,如塔基基础钢筋制安等。地上部分钢筋分项工程包含主楼一层结构层起至屋面钢筋制安等。所有钢筋分项工程均含本工程范围内的二次结构钢筋制安、止水钢板焊接以及三级配电箱外的电线、电缆等费用。

2.1.2、钢筋现场的加工、制作、绑扎及钢材现场卸车费用、场内的运转、分类堆码、解捆、平直(调直、拉直)、弯曲加工、切断、焊接等。

2.1.3、浇筑混凝土时的守护用工及配合加工各种试验及钢筋预埋件的制作等。 2.1.4、乙方自行负责钢筋施工所需的加工机具、焊接机具(如对焊机、弯曲机、切断机、电焊机、竖焊机等)及机具的日常维护等费用。

2.1.5、乙方自行负责钢筋制作、绑扎、焊接所需的扎丝、焊剂、焊条、垫块等辅助材料的采购、保管及相关费用。

2.1.6、清理模内杂物、断扎丝,按设计要求绑扎、入模,制作、焊接、安放马(板)凳铁、撑铁、垫块、拉结筋、预埋筋、预埋件及墙拉筋和插筋,按要求设置钢筋成品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方法保证钢筋位置准确,保证结构验收时钢筋制作、绑扎分部分项工程符合规范要求。

2.1.7、制作绑扎预制或现浇过梁、构造柱、圈梁、边框、压顶、腰带、砼翻边等二次结构钢筋。

2.1.8、分部分项钢筋制作绑扎结束,剩余钢筋分类堆放到指定地点。工程完工后,现场不得剩余成品及半成品钢筋及长度大于1M上的料头,若有剩余由乙方按购买价的150%负担。

2.2、工程量地下车库(室)钢筋按实用吨位结算,地上主楼按建筑面积进行结算。 2.3、单价

2.3.1、地下车库(室)钢筋按实用吨位结算,单价为 元/吨(含止水钢板焊接)。地上主楼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 元/㎡。(含砌体等二次结构钢筋制安)。

1

2.3.2、单价内容:

2.3.2.1、按图纸设计、变更、会审纪要、现场签证等技术文件的全部钢筋制作、绑扎和焊接。现场焊接包括搭接焊接、水平间隙焊接、闪光对焊连接及竖焊连接;止水钢板的焊接;本工程竖向钢筋包括所有独立柱、构造柱均采用竖焊连接;筏板钢筋若有螺纹采用机械连接的,除机械连接的套丝外,其连接的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及现场钢筋整理堆放及场内运输。

2.3.2.2、钢筋加工机械、工器(护)具、辅材(包括但不仅限于绑扎丝、焊剂、焊条等)和所有用工的劳务费及正常文明施工管理和各项检查验收需配合用工等费用。

2.3.3.3、三级配电箱外的各种工器具所需的电缆、电线。

2.3.3.4、包含并不限于各项社会保险费、加班费、误工费(包括停水、停电、

机械故障、材料供应等因素引起窝工、待工、赶工和机械无法到达的区域幅度人工代替机械费用等,特殊时期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停工、气候因素影响等)及乙方产生的其他

费用等。

2.4、工程量结算及付款

2.4.1、地下车库(室)顶混凝土浇筑全部完工后,10日内支付已完工程费用的70%,地上每十层顶板混凝土浇筑全部完工后,10日内支付一至十层已完工程费用的70%,主体结构封顶、顶板混凝土浇筑全部完工后,10日内支付至累计已完工程费用的80%,二次结构混凝土浇筑全部完工后(或其后的六个月内)10日内支付至累计已完工程费用的9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2.4.2、工程费用结算前,由项目部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单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具工程量结算单,甲方按工程量结算单及本款2.4.1条比例支付。

3、质量、工期及现场管理

乙方所完成的专业项目工作必须达到山东省、烟台市 合格 工程标准,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各分项工程严格按施工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执行 “三检”制度,并且遵循“三按”、“一控”的原则,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合格。若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出现施工项目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出现质量缺陷,乙方负责无偿修复,工期不延长,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损失(含人工、材料、工期、罚款等)。乙方如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经整改仍存在质量缺陷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令其一周内退场,退场时乙方已完工的工程量按已完工单价的50%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3.1、质量要求

3.1.1、钢筋制作加工。

3.1.1.1、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允许误差为±10毫米。 3.1.1.2、弯曲钢筋的弯折位置允许偏差为±10毫米 3.1.2、钢筋的绑扎

3.1.2.1、钢筋骨架的宽和高允许偏差±5毫米,骨架长度允许偏差±10毫米,箍筋间距±20毫米。

3.1.2.2、钢筋绑扎网的长、宽允许误差±20毫米,网眼尺寸允许误差20毫米。 3.1.3、钢筋的焊接

2

3.1.3.1、外观质量:闪光对接无横向裂纹和烧伤、焊包均匀。电弧焊焊缝表面平整、无凹陷、焊瘤,接头处无裂纹,气孔、夹渣及咬边。电渣压力焊焊包均匀,无裂纹及烧伤。

3.1.3.2、项目部根据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如一次送检不合格,乙方应承担双倍抽样复检费及人工费。如双倍抽样再不合格,乙方应承担甲方解决此事的一切费用。

3.1.3.3、凡质检站检查不能一次通过,项目部将给于乙方本层工程量的10 %的负激励,超过三次以上,乙方自行退场。

3.1.3.4、所有构造柱、二次结构的插筋必须位置准确,若发生位置偏移造成植筋的,所有植筋费用和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3.2、材料使用

乙方须精心排料合理使用,节约用料,钢材损耗率(与施工料表相比较)应控制在5 ‰以内,超过部分,乙方由承担相管费用。

3.3、文明施工:达到烟台市标准化文明工地要求,服从现场统一调动、安排。若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未能达到山东省、烟台市 合格 工程标准和烟台市标准化文明工地验收标准,其罚款乙方负责。

3.4、现场管理:乙方现场必须指定不低于1名专(兼)职人员协助甲方进行现场管理,严格按甲方及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制度执行,保证乙方现场人员不出现违法乱纪行为,不斗殴,不使用违法在逃人员,不与相关工单位、工种人员发生冲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不违章作业,避免轻伤事故,坚决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并与项目部签订治安、消防、安全事故防范责任书,落实专人负责。

3.5、工期目标:由项目部综合季节施工、根据开竣工日期,对于分部分项工期和整体工期目标向乙方下达。

4、双方责任义务 4.1、甲方责任义务:

4.1.1、甲方委派担任驻该项目履行本协议的项目经理一名,项目部日常工作安排及安全、质量、技术等检查负责人一名。

4.1.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文明、三级教育及交底。 4.1.3、甲方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设置管理岗位,并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实施对乙方施工项目的管理。

4.1.4、为乙方创造进场施工的必要条件,提供乙方施工和公共使用的设施。 4.1.5、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乙方施工用料提前5日上报),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检验、试验的控制及监督、检查和验收,审查乙方的细部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

4.1.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现场使用的临时设施、共用机械及生活用水电、必备材料等。

4.1.7、负责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4.1.8、按约定及时办理乙方工程量的结算。 4.2、乙方责任义务:

3

4.2.1、乙方授权、委派的担任驻该项目履行本协议的负责人(委托人)为 ,日常工作安排及质量、安全、技术等检查负责人为 ,乙方及其负责人就本协议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工程质量、进度、现场管理等对甲方及项目部负责。

4.2.2、乙方授权、委派的担任驻该项目履行本协议的负责人(委托人) 所签收、签具的与甲方和项目部往来的或者需要乙方签名确认的所有书面资料,该负责人(委托人)的签名与乙方本人签名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完全同意。

4.2.3、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技术的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投入现场作业和管理。严禁使用未成年工(18周岁以下)、年老体弱工(原则上60岁以上)、有疾病(传染病、急慢性器质病变、精神病等)人员、戴罪潜逃、刑事犯罪人员等。如用工不当,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

4.2.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在质量、安全、工期和文明施工中,甲方或项目部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的通报、罚款或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经济损失、罚款。

4.2.5、乙方应保证在总工期内,委派的现场负责人和日常管理负责人天天在岗,并积极开展日常施工管理工作,甲方、项目部有权对乙方委派的负责人工作时不在岗时,处以 200~500 元/人·次(天)的负激励。乙方委派的负责人经甲方、项目部确认,不能达到项目部管理要求或不在岗3次以上,必须在2日内另委派一名合格的人员代替。

4.2.6、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项目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项目部随时检查其材料堆放、保管、使用及租退和周转情况及工程质量、进度情况。

4.2.7、乙方应与现场其他单位、工种积极协调配合,确保不因乙方专业项目的施工影响到其他单位、工种的进度,确保工程有序顺利进行。

4.2.8、按项目部统一规划堆放材料及其他物资,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做好自身责任区(生活区)的清洁卫生等等。

4.2.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4.2.10、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若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乙方按规定赔偿。

4.2.11、乙方人员在施工场范围、生活区内严禁打架斗殴、赌博,盗窃财物,损坏公物,辱骂、报复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单位对施工现进行监管的工作人员),构成违法犯罪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4.2.12、乙方不得将承接的专业项目转包,若经甲方、项目部查实,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2.13、乙方对于接收甲方的人工费,必须及时足额支付给所属农民工施工人员,不得挪作他用。

4.2.14、乙方进场的同时,须提交全部农民工花名册及全部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的A4纸复印件一份(以备办理工伤保险使用),须提交全部农民工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及其本人持卡的银行卡的A4纸复印件一份(空白下方同时具有其本人正楷和行楷签名两个,以备发放工资核对)。

4

4.2.15、甲方为乙方和其全部农民工统一投保工伤保险,如有意外事故,甲方仅负责将劳动主管部门发放的工伤赔偿金、医药费全额发放乙方或其当事人,其余之外的乙方自负,乙方或其当事人及家属收到劳动主管部门发放的工伤赔偿金、医药费后,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需要增加施工人员时,增加的人员按4.2.14款同时增报甲方,否则延误工伤保险办理,责任由乙方自负。

4.2.16、乙方和其全部农民工发生的突发疾病、因病伤亡由乙方自负。 5、安全管理

5.1、 乙方须组织农民工认真学习《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格执行项目部进行的安全教育、技术交底。

5.2、乙方在施工中,严禁违章作业,坚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坚决杜绝重大机械事故、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坚决杜绝交通事故,重大事故指标必须控制为零,轻伤事故指标控制在3‰以内。若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而造成安全事故,所发生费用在十万元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文明施工

6.1.1、乙方须组织所属农民工认真学习甲方相关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文明施工等管理规定、制度;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完成进度计划,执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标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教育工人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严谨野蛮施工,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劳动纪律。

6.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等等必须实行收、发、领、退制度,按规定堆放整齐,对施工过程中的剩余材料、用具必须做到随用随清,需要入库的当日归库,严格做到工完场清,杜绝浪费材料和随意、故意、人为损坏材料、半成品、成品。

6.1.3、严格遵守施工现场门卫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严禁乱扔生活垃圾、乱倒饭菜,违者负激励100元/人次。

6.1.4、乙方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正确系扎安全带),穿好工作服,违者负激励200元/人次罚款。

6.1.5、乙方须做到工完场清,甲方不定期组织检查,发现未做到工完场清、下脚料及其他材料不及时清理、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视情况给予乙方负激励50--500元/次。

6.1.6、乙方人员在就餐时引发的食物中毒或违反相关法律及治安管理条例规定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1.7、乙方人员在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男女(夫妻关系的除外)混住,宿舍内严禁烧饭做菜,违者负激励200元/次。

7、违约责任

7.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1.1、甲方未及时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进场施工的,工期应按实际延误日历天数顺延。

7.1.2、甲方对施工图纸变更等的问题处理未能及时解决,造成对乙方工期的延误,

5

应按实际延误日历天数顺延。

7.1.3、在施工过程中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质量、安全、工期责任,由甲方负责。 7.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2.1、乙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不按时到位、对于施工中发生的问题的解决、整改不力、召开施工现场生产协调会、例会不按时到会,本人或所属人员不服从甲方、项目部调度安排、检查监督的,负激励 200-1000 元/人·次。

7.2.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其整改或返工的人工、材料费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对拒不整改、返工的或整改、返工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甲方可另行安排其他专业人员完成,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0%由乙方承担。对屡次发生者,甲方可终止本协议,责令乙方退场。

7.2.3、乙方因劳动力组织不足,不能满足甲方对进度要求时,甲方可按人员差额数补充,其发生金额由乙方负责。

7.2.4、 乙方组织不力、施工不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困难时,甲方可终止本协议,责令乙方退场。

7.2.5、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7.2.6、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检查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的行为,甲方按管理规定处理。

7.2.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专业项目的施工影响耽误其他单位、工种、工序的施工,由乙方负责被耽误工种、工序的施工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延误整个工期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按每延误一天2000--5000元负激励,甲方并保留对乙方进行相关经济损失索赔的权利。

7.2.8、乙方发生本协议载明的终止本协议、退场情形之一者,乙方已完工工序的工程量按已完工工序单价的50%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保留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8、其他

8.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载入,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8.2、甲方、项目部与乙方所签订的责任书、补充协议等等,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8.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