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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和专业特点分析 1、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区。总建筑面积***** ㎡,其中有 9#、10#、11#、 12#、13#、14#、19#、20#、24#、34#楼共 10 栋住宅楼、地下车库和幼儿园,建筑层数 为地下 2 层和地上 9#、10#楼、11#、12#楼、34#楼、13#、14#楼为 18 层、19#、20#楼 为 30 层、24#楼为 33 层,住宅楼结构类型为剪力墙,地下车库及幼儿园结构类型为框架。
本工程 10 栋住宅楼标准层高均为 3 米,幼儿园一层层高为 4.5 米,二层和三层层高为 3.6 米,地下室为两层,第一层高度为 5.4 米,第二层为 4.5 米,因此地下室一层搭设的模板支撑体系超过 5 米,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专业特点分析:
(1)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高度较高,搭设前应重点检查立杆基础,基础部分应
铺设木块或木板进行支撑,避免因基础不稳定影响模板支撑体系的稳定性。
(2) 因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承受的荷载较大,因此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需要时刻关
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稳定性,提前消除模板坍塌等安全隐患。 二、编制依据
1、监理规划; 2、施工图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4、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5、作业文件;
6、相关标准、规程、规范等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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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扣件或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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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
1、总监理工程师:×××
对该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安全监理职责,组织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实施细则,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单》、安全检查通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审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检查高达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受总监委托作为其代表处理日常监理事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 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专业监理人员:×××、×××、×××
×××、×××、×××负责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编制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实施细则,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处理,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资料上签署意见。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隐患时下发《监理通知单》。 四、监理工作流程
测量放线复核→检查满堂架搭设的牢固性→顶板标高引测复核→检查柱及梁底模板安装过程→检查梁侧模及板模板安装过程→验收整体模板→柱混凝土浇筑过程旁站 →检查梁板钢筋绑扎质量→验收梁板钢筋→梁板混凝土浇筑过程旁站→检查混凝土养护情况,核查砼强度报告→跟踪拆模过程
五、涉及模板支撑体系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及监理控制要点和措施
相关规范及条文号 条文内容 模板结构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监理控制要点及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安 1、受压构件长细比:支架立柱及桁架,不应大于 全技术规范》JGJ 150;拉条、缀条、斜撑等连系构件,不应大于 200; 162-2008 2、受拉构件长细比:钢杆件,不应大于 350;木杆第 5.1.6 条 件,不应大于 250。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施工。 《建筑施工模板安 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 2 全技术规范》JGJ 1、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照规范和专项方案实施; 162-2008 第 6.1.9 条 2、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撑头。钢管立柱2、现场用 5m 卷尺检查各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 形支托项数据与规范,方案的符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合性; 管顶部不得大于 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3、监理日志记录检查结 的间隙不得大于 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3、在立柱底距地面 200mm 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 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在 8~20m 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 20m 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 应在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4、木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 40mm ×50mm 木条或 25mm×80mm 的木板条与木立柱钉牢。 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Φ48mm ×3.5mm 钢管,用扣件与钢管立柱扣牢。木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搭接,并应采用铁钉钉牢。钢管扫地杆、水平拉杆应采用对接,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500mm,并应采用 2 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 100mm 处进行固定。 果。 《建筑施工模板安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构造与安装应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和专项方案实施; 全技术规范》JGJ 符合下列规定: 162-2008 1、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根立 2、现场用 5m 卷尺检查各 3 第 6.2.4 条 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 垫板厚度不得小于 50mm; 项数据与规范和方案的 符合性; 2、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 3、监理日志记录检查结 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6.1.9 条的规定。当立柱底 果。 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 长不少于 2 跨,高低差不得大于 1m,立柱距边坡上 方边缘不得小于 0.5m; 3、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 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 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 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 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 1/3; 4、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 在水平拉杆上; 5、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 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 应每隔 10m 左右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 其宽度宜为 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 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图 6.2.4-1)。剪刀撑杆件的 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角宜为 45°~60°。当建筑 层高在 8~20m 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在纵 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 撑,在有水平剪刀撑的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 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图 6.2.4-2)。当建筑层高 超过 20m 时,在满足以上规定的基础上,应将所有 之字斜撑全部改为连续式剪刀撑(图 6.2.4-3); 6、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 5m 时,应在立柱周围外侧 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 6~9m、竖向 间距 2~3m 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 《建筑施工扣件式 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 40kN,支托板 检查可调托撑的质量保 4 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 第 3.4.3 条 厚不应小于 5mm。 证资料和支托板厚。 1、在搭设前对施工单位 进行交底,督促施工单位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 接且严禁拆除。 搭设; 2、巡视检查主节点处的 水平杆。搭设完毕后进行 检查验收。 《建筑施工扣件式 钢管脚手架安全技 术规范》JGJ 130-2011 第 6.2.3 条 《建筑施工扣件式 钢管脚手架安全技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 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术规范》JGJ 130-2011 第 9.0.7 条 专项方案实施。 六、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要点
序号 工程项目 安全管理要点 控制方法 操作人员资格审查;方案的审查;安全技术交底 实施;扣件、钢管、构配件的外观质量验收;基巡视检查、核查证明 1 前期准备 础的处理;排水设施的设置;基础联合验收和验 文件 收记录的填写。 搭设 总包单位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安装人员安全 2 人员配备 巡视检查 过程防护用品配戴; 1、底座、垫板与扫地杆搭设的检查验收; 管理 支架构造2、立杆搭设的检查验收; 巡视检查、用 5m 钢卷 3 搭设管理 3、水平杆搭设的检查验收; 尺量测、现场旁站 4、扣件拧紧扭力矩的检查。 4 支架稳定 1、可调支托搭设的检5 查验收; 巡视检查、用 5m 钢卷 搭设管理 2、剪刀撑搭设的检查验收; 3、连墙件搭设的检查验收; 4、满堂支撑架高宽比的检查验收。 尺量测、现场旁站 5 安全防护 登高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安全防护兜网的设置 巡视检查、现场旁站 6 验收过程管理 验收程序的符合性、模板支架构造的验收;模板 目测、核查证明文件、 支架稳定性验收;安全防护措施验收;验收记录 用 5m 钢卷尺量测 填写和留存。 7 承受荷载大小;支撑系统稳定性的检查;安全防 使用过程管理 巡视检查、目测、 护措施的设置;消防器材的设置。 1、报验手续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2、总包单位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 3、安装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戴; 4、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 拆除过程管理 5、围栏与警示标志的设置; 巡视检查、现场旁站、 核查资料 8 6、连墙件和水平拉杆的拆除; 7、立柱的拆除; 8、拆除方式的合理性。 七、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前期准备工作
1.1 熟悉和掌握设计图纸文件和质量标准,明确设计文件中所有结构构件的几何尺寸。
1.2 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模板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
(2) 必须验算模板及支架在自重和风荷载作用下的抗倾覆稳定性; (3) 确定构造和所承受的荷载;
(4) 配板设计图、支撑设计布置图、细部构造和异型模板大样图; (5) 模板的安装和拆除的程序和方法; (6) 安全技术措施和季节性; (7) 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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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审核模板施工方案:
(1) 方案的编制、审批程序符合要求,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施
工单位企业印章;
(2) 审查的内容如下:
①编制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方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签字
后组织实施。
1.4 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1.5 检查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1) 安全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交底材料,并经签字确认。
(2) 监理人员应检查书面的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内容应具有针对性,交底人、接
受人签字齐全,检查情况应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 2、模板及支架安装的控制
2.1 模板支架的搭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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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模板支架的布置和施工顺序是否符合施工设计和安全措施的规定(查对
立柱纵横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数量、步距,钢管对接、水平杆对接、剪刀撑搭接长度,钢管立柱底部的垫木和支座、顶部支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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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底座、垫板和扫地杆的搭设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搭设过程符合下列规定:
①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立杆间距应进行定位放线,然后将底座、垫板准 确安放在定位线上;
②检查每根立杆底部设置的底座或垫板,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③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固定在距钢管底部≤200mm 处立杆上;横向扫地应固定在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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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立杆的搭设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搭设过程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出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 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 1m;
②立杆应采用对接接头,且接头位置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 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 500;各接头中心至柱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 距的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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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钢管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架高的 1/300,且控制在 50mm 以内; ④每根立杆底部设置垫板,设置长度不少于 2 跨。本工程支撑架体均支设混凝土 上,施工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在搭设时立杆下端必须加设垫板;
⑤立杆上端伸出至模板支撑点长度 100mm;
⑥立杆布置时,第一根距四周剪力墙、框柱的最大间距不大于 250mm;
⑦采用钢顶托调平时,可调托撑的螺杆外径不得小于 36mm,伸出长度不超过 200mm 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 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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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水平杆的搭设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搭设过程符合下列规定:
①楼面板、框架梁支撑架体的水平杆的间距,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水平杆间距布 置原则是自下而上布置,间距调整宜在板、梁底下第一步内调整;
②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 500,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 1/3;
③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应等距离设置 3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 接纵向水平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④水平杆端部距四周剪力墙、框柱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 150mm。本工程计划先浇筑框柱,再施工剪力墙,最后施工楼面板和楼面框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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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剪刀撑的搭设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搭设过程符合下列规定:
①剪刀撑设置宽度宜为 4 跨,且不大于 8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 45°~60°之间;
②在竖向剪刀撑顶部交点平面应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
③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 1m,采用不少于 3 个旋转扣件 固定;
.④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 扣件中心线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 150mm。斜杆与地面的夹角在 45°~6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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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连墙件的搭设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搭设过程符合下列规定:
连墙件采用短钢管扣件与框柱柱箍连接抱紧一起,以增强支撑架体的稳定,其连墙件 每根框柱上连接不应少于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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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可调支托的安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安装过程符合下列规定:
可调托撑的螺杆外径不得小于 36mm,8伸出长度不超过 200mm(规范规定 300mm),插
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 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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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扣件的安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安装过程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上或朝内;扣件螺栓方向尽量一致; ②扣件螺栓拧紧力矩控制在 45-60N.m;
③在主节点处纵横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 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 150mm;
④抗滑扣件间应顶紧,安装完毕应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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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满堂支撑架高宽比,要求施工单位搭设满堂支撑架时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①满堂支撑架应在支架的四周和中部与结构柱进行刚性连接,连墙件水平间距应为 6m~9m,竖向间距应为 2m~3m;
②在无结构柱部位应采取预埋钢管等措施与建筑结构进行刚性连接,在有空间部位,满堂支撑架宜超出顶部加载区投影范围向外延伸布置(2~3)跨。支撑架高宽比不应大于 3;
③高宽比大于 2 的独立支撑系统,应加设保证整体稳定的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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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注意事项
①检查模板支撑体系的整体性:梁立杆纵向水平拉杆两端可用钢管与已浇注的钢筋混凝土柱顶紧或抱箍扣接;横向水平拉杆可伸进次梁、板底支撑立杆并与其水平拉杆扣接;
③禁止施工单位将泵送管道依附于满堂脚手架上,只能依附柱身另搭设支撑架; ④要求施工单位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模板进行预堆载,确保后续浇筑安全性;浇筑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派专人检查支架和支承情况,发现下沉、松动和变形情况及时解决;
⑤检查立杆的垂直偏差和横杆的水平偏差,允许偏差应小于规范的要求。要求施工单位搭设时立杆支撑必须竖直(保证立杆轴心承载),禁止使用扭曲锈蚀严重的立杆,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禁止错接;
⑥要求施工单位在顶托支座位置必须采用两根钢管并排传递承载的方式。顶托支撑插入长度应以保证顶托支撑稳定及不发生偏移为原则;
⑦要求施工单位在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检查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其步距应平均分配,在每一步距处,要求施工单位沿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9 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
时,督促施工单位在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⑧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 5m 时,要求施工单位在立柱周围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 5-8m、竖向间距 2~3m 在建筑结构上分别设置一个拉结点节点。
⑨检查钢管扫地杆、水平拉杆连接方式,其中水平拉杆采用对接,剪刀撑采用搭接, 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1000mm,并应采用 3 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 100mm 处进行固定。
2.2 施工过程中的模板支撑体系控制
(1) 荷载的控制
①在混凝土浇筑时,要求施工单位随浇随振捣随平整,均匀布料,不得堆积混凝土, 保证支撑体系均匀受力,以免架体失稳。
②要求施工单位在进行柱混凝土浇筑时应分层浇筑,每层浇筑高度不得大于 500mm; ③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设专人对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松动、变形 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2) 模板支撑体系的检查
①具体布置立杆时,要求施工单位对主梁、次梁、顶板三者支撑立杆间距按照构造参数整体布置,使三者立杆纵、横方向均在同一条直线上。调整平分立杆间距时,以上述立杆间距为最大极限值,间距只能调小,不能调大;
②要求施工单位在立杆之间必须按每步距满设双向水平杆,确保其在两个方向均具 有足够的刚度;
③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方案中要求的构造参数设置竖向和水平 剪刀撑;
④检查立杆连接方式,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以上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立杆的连接不得采用搭接,必须使用对接扣件进行对接,并要求施工单位确保立杆的对接端头平整;且立杆和水平杆的接头均应错开在不同的框格中设置;
⑤当板厚大于 120mm 时,要求施工单位在顶部承载支撑采用钢管横杆,支撑横杆与 立杆的连接采用双扣件;
⑥检查底部支座,如座落在垫层上,要求施工单位在立杆下部铺通长垫板。 3、模板及支架拆除的控制
3.1 模板拆除的检查如下内容:
( )检查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查同条件养护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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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强度试验报告);
(2) 检查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是否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3) 检查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报告,要求施工单位在拆除侧模时保证其表面
积棱角不受损伤;
(4) 检查后浇带模板拆除过程和时机是否符合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
3.2 拆除过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拆除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在拆除区域周边设置围栏和警
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
(2) 附墙件的拆除:对于设有附墙连接的模板支撑体系,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随支
撑体系逐层拆除附墙连接,严禁先将附墙连接全部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支撑架体。
(3) 水平拉杆的拆除:当立柱的水平拉杆超出 2 层时,要求施工单位首先拆除 2
层以上的拉杆。当拆最后一道水平拉杆时,应和拆除立柱同时进行。
(4) 立柱的拆除:当拆除 4-8m 跨度的梁下立柱时,要求施工单位先从跨中开始对
称地分别向两端拆除。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的高度不应大于两层。
(5) 底模拆除时的强度:在底模拆除前,检查同条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方可允许施工单位拆除底模。
(6) 拆模顺序:检查施工单位的拆除顺序,按照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
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的顺序进行拆除,不得抛扔,定点堆放。 4、其他注意事项:
4.1 在吊运模板时,要求施工单位指定专人指挥和接应。
4.2 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要求施工单位在周围设置安全网或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督促施工单位设置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4.3 禁止施工单位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禁止施工单位将脚手架支搭在模板上, 禁止施工单位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4.4 拆除模板时,禁止施工单位将拆卸的杆件向地面抛掷,应有专人传递至地面, 并按规格分类均匀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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