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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线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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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 文件名称:临时线审批制度 文件编号:AQBZH017 版号: 2012 1. 目的

1.1为加强电气临时线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电气临时线的使用而发生的触电、火灾等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临时用电审批、登记、注销管理与考核内容。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部门临时用电的管理。 3 责任部门

3.1生产管理部是电气临时线审批的主管部门,负责电气临时线的审批,建立电气临时线台帐,负责现场验证电气临时线的敷设和撤除工作。

3.2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电气临时线的敷设和撤除工作。

3.3各使用部门负责电气临时线的申报,以及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4 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4.1临时线的范围、审批、登记和拆除

4.1.1临时用电线路指因生产、工作急需而临时架设的380伏以下,使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电器线路。

4.1.2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由使用部门到生产管理部办理《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审批单》和登记,经生产管理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4.1.3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必须满足安全要求,使用部门负责悬挂警示标志,有专人维护检查。临时用电线路使用期满后,使用部门必须拆除,需要延期使用必须重新申请,未经过同意,不能超期使用。

4.1.4临时用电线路拆除后,使用部门必须及时到生产管理部办理注销手续,不办理注销的,按延期使用处理。

4.1.5外来施工单位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由项目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项目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负责对临时线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XXXX公司 文件名称:临时线审批制度 文件编号:AQBZH017 版号: 2012 4.2临时用电线路安全基本要求

4.2.1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线径必须与负荷相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全线无裸露。

4.2.2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沿墙或悬空架设,距地面高度:户内应大于2.5米,户外应大于4.5米,跨越道路应大于6米。

4.2.3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零)。禁止直接利用大地作为零线。 4.2.4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有一个总开关,每一个分路应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4.2.5临时用电线路与其它设备、门窗、水管距离应大于0.3米。与广播线、电话线同杆假设时,临时用电线路应在广播线、电话线的下方,且距离大于1.5米。

4.2.6禁止在有爆炸和火灾危害的场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4.2.7临时用电线路的计量仪表必须齐全。

4.2.8已安装好的临时用电线路,未经同意不能任意改变或搭接。 4.3考核

4.3.1临时用电线路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按有关奖惩规定给予考核。

4.3.2临时用电线路未按审批要求架设,对架设单位按有关奖惩规定给予考核。 5 相关记录 5.1临时用电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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