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九三学社厦门市委 于2005年12月07日发布 访问次数:662
本文简介:食品安全关系人体的健康,现代农业则危害生态环境,发展有机食品有助于解决这两方面问题。本文在细查厦门市发展有机食品的资源、环境、消费方向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市发展有机食品的优势与制约因素,提出了“开发产品先易后难、建立基地逐步发展、积极稳妥开拓市场、严格管理确保质量”的策略以及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职能定位。
本文在《厦门特区论坛》发表,并做为2005年度政协的重点提案,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成为相关决策的参考,促进了厦门市有机食品的发展。 一、发展有机食品的意义 1、有机食品的概念
有机食品是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准生产、加工出来的,经过有机食品颁证组织颁发证书供人们食用的一切食品。有机食品最主要的特点是在其生产与加工过程中不使用任何人工合成的农药、肥料、除草剂、生产激素、防腐剂、添加剂等化学物质,要求原料产地没有工业企业的直接污染,大气、土壤、水体等环境要素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2、发展有机食品是人体健康的需要
有机食品是高品质、无污染的产品,发展有机食品可以解决城乡居民的“放心菜”、“放心粮”和“放心食品”的问题,让人民用得安心,吃得放心。 3、发展有机食品是良性生态的关键
现代农业依靠投入大量的化肥、农药、除草剂,实现农作物的稳产丰产,但也对农业生态造成很大的危害。而开发有机食品,促进有机农业发展正是解决这个危机的最好方法。
4、发展有机食品有助于解决“三农问题”
有机农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发展有机食品有利于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的收入;也有利于打破绿色壁垒,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确实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一条有效的途径。 二、国内外有机食品的发展状况 1、国外有机食品发展情况
在日本和欧美,有机农业得到迅速发展。日本现从事有机农业的农户已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0%以上。 美国现从事有机农业生产的农户已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1000多户增加到数万户,市场提供的有机农产品也增加到200多种。欧洲有机食品发展速度较快,德国和丹麦婴幼儿食品基本上都是有机食品。西欧、北欧国家从事有机食品生产农场占2%—3%。
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ITC)统计:上世纪九十年代世界有机农产品生产和销售
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态势。例如,美国有机产品市场平均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 2000年销售额接近200亿美元,在两年间增长了50% 左右。 2、国内有机食品发展情况
我国有机食品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有机食品生产规模还很小,且基本面向国际市场。1994年,国家环保局成立有机食品发展中心以来,我国有机食品开发有了明显的起色。现已制定出有机农业生产和有机食品加工标准,开展了国内、国际有机食品的检测、审查、颁证、开发和贸易等工作。
我国有机食品的生产主要分布在黑龙江、辽宁、河北、山东、云南、江西等省(区),出口产品主要为豆类、茶叶、中药材、蔬菜、调料、花生、瓜子等。近几年来,各地有机食品发展迅速,如辽宁的盘锦市仅在2003年就有8万亩水稻通过了OFDC的有机食品转换认证。
三、厦门市发展有机食品的必要性和优势 1、厦门市发展有机食品的必要性。
(1)有机食品是建立和维持厦门市良好生态的需要。厦门农业比例很小,并日益减少,用有机农业来建立和维持良好生态环境是形势所趋。
(2)有机食品是厦门市出口食品增长的方向。为确保我市出口食品的种类、数量和利润,生产加工有机食品并争取一定的市场份额已刻不容缓,且势在必行。 (3)保护厦门的饮用水源必须发展有机农业。根据市环保局的监测,厦门的主要水源都不同程度地受到现代农业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水源区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在无法迁出水源区居民(如同安汀溪水库区和坂头水库区)和无法进行农业产业转移的情况下,由政府扶持引导发展有机农业是一项切实可行的措施。 2、厦门市发展有机食品的优势
(1)优越的区位优势。厦门是我国东南沿海的重要城市,海陆空交通发达。 (2)环保型城市。厦门是国际花园城市、世界最佳人居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自然条件优越。
(3)政策法规日臻完善。近年,相继出台了《厦门市农业环境保护法》、《无公害蔬菜生产规范》、《净菜上市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对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的发展提供较有力的法律保障。
(4)农业技术力量较为雄厚。有多所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农林推广部门和众多生物、环保、食品、植保等方面的专家、教授作为技术依托。
(5)食品工业实力较强。拥有一批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有基础、上规模的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培植发展一些享誉国内外的知名和著名品牌产品。 四、厦门市有机食品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1、市场培育难度大
公众对有机食品的认知程度偏低,普遍将有机食品与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混淆,很大程度上与我们的宣传不力有关。舆论宣传不力,直接和间接地影响到有机食品市场
的培育和开发。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有限,不利于推广实施有机食品的生产技术。 2、开发经费投入不足
长期以来,我市农业投入不足,农田基础设施薄弱,设施栽培比例极小。有机农业生产、有机食品开发需要有很好的软件、硬件条件,在流通体系建设、人才培养、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等诸方面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3、缺乏开发有机食品的技术推广队伍
有机食品生产的农业技术人员紧缺,第一线农业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发展有机生产缺乏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发展有机生产中的有机肥料的生产与使用、病虫害综合防治、选育优良有机作物品种等都需要大量的有机种植专业技术人员。 4、 管理体系不健全
厦门市仍无指导有机食品发展的机构和有机食品的认证机构。在政府层次上,组织和实施开发、推广、监督、管理及支持力度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在法律法规建设上,监督管理所依据的有机食品相关机制和法律法规文件体系还未健全;在业务管理上,从事有机食品研究、开发和检查、认证的有机食品发展机构和行政隶属关系尚未建立。 5、欠缺鼓励性政策
缺乏促进有机食品发展相配套的鼓励性政策如投资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销售政策、科技进步政策、协调等政策,政策不配套,措施不到位。发展有机食品生产涉及面广,需要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管理和扶持。 6、生态环境条件退化。 ⑴化肥施用过量。 ⑵农残问题突出。
⑶ 村禽畜养殖粪便和生活废水无组织排放,破坏农业生态环境。 ⑷早期工业布局分散,工业废水、废气、废物污染环境。
⑸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加大农村二次污染,土壤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 ⑹内海滩涂养殖密度过大,水体富营养化问题严重。 7、土地严重不足。
厦门市农业人口65万,农产品种植面积不足60万亩,也就是说农业人口人均不到1亩的种植面积。农业生产难以发挥规模效应,种植成本大。 五、厦门市发展有机食品的策略
我市有机食品开发应采取\"开发产品先易后难、建立基地逐步发展、积极稳妥开拓市场、严格管理确保质量\"的对策。 1、更新观念,先易后难。
食品生产企业对发展有机食品的优势认识不足,部分企业显得没有信心和恒心。现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改变企业认为有机食品不能盈利的错误观点。
鉴于我市对外经贸历史悠久,外贸企业众多,有着良好的食品出口渠道和市场,要扬长避短,利用我市周边龙岩、漳州、安溪等地有良好的、无污染土地资源,走“我市
食品公司+外地有机食品基地”的道路,积极在外地建立有机食品基地,将所生产的有机食品在我市进行深加工、销售和出口,提升农业经济的附加值。 2、逐步建设生产基地
建立厦门市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制定相对稳定的耕地保护政策,创造有利于基地发展的环境。 (2)、对各区的耕地保护要有统一规划,充分利用厦门市的土地资源; (3)、先找合适的耕地做示范和实验基地,以点带面促进有机食品全面发展; (4)、通过市政府的协调,建立基地间的跨区域协作; (5)、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要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 3、积极稳妥开发培育市场
要培植一批有机食品龙头企业,将生产基地与加工企业、有机食品专营公司连接起来,实现“农工商”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企业化运作模式。还要充分考虑产品的市场前景,研究和提出开拓有机产品市场的对策。 4、严格管理保证质量
应该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关键抓有机食品的认证与市场管理,保证有机食品质量。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从源头抓生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假、造假和售假行为。
六、有机食品发展过程中的政府职能
1、建立有机食品管理系统,完善有机食品的管理。
我国有机食品发展较快的云南、黑龙江等省市,都是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蓬勃发展起来的。我市要尽快成立厦门市有机食品发展中心,赋予该中心对全市有机食品发展进行组织协调、产业规划、基地监测、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等职责。
建议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环保、农林、科技、计划、财政、外经、国税、地税、金融、宣传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有机食品开发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开发有机食品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在市环保局设立专门的领导办公室,负责抓日常具体工作。 2、加强有机食品认证认可的管理。
市政府要重视厦门市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建立专门机构,加强管理。制定发展规划,增加对管理机构人力、财力的投入,做好有机食品认证、标志使用的申请审批和信息服务工作。根据本市特点,完善发展有机食品各个环节的标准和操作规范,推进基地标识和产品标识制度的建设。严格执行有机食品法规规定、操作规范、生产标准和标识制度,定期公布获得有机认证的基地、企业和产品名单。加强生产、流通和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冲击市场,损毁有机食品的声誉。 3、培育和规范有机食品的市场。
(1)讲信誉重管理,培育好有机食品市场。在质量管理上,要严把质量关;在产品宣传上,要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在销售环节上,要防止假冒伪劣,严惩欺骗、欺诈公众的现象。
(2)建立有机食品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的机制。市政府要引导有机食品企业围绕国际市场的需求,生产适销对路的有机食品,尽快建立起有机食品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相互衔接的机制。
(3)建立有机食品市场公平竞争的机制。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普遍公平的法律规范,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对有机食品生产进行政策倾斜和扶持。
(1)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应把有机食品发展纳入我市产业政策框架,加紧研究和制定与《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等国家法规和文件相配套的符合厦门的实际情况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规。
(2)制定有机食品产业扶持政策。建立有机食品开发专项基金,由市环保局或成立的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统一管理;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基金适当向有机农业倾斜等,以调动开发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的积极性。
(3)制定鼓励的经济政策。运用投资、信贷、税收、利率等经济杠杆优先支持发展有机食品产业的龙头企业,采用和对待发展绿色食品和绿色食品认证同等的待遇。 (4)制定吸引资金的优惠政策。有机食品开发要列入我市对外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加强国内、国际相关单位的合作,广泛开发各种融资渠道,吸引国内外投资,争取各种基金和长期低息贷款。
(5)整合和统一规划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为保障我市检测机构和有机食品健康有序地发展,有必要整合、成立相应机构对各种检验检测进行统一管理和规划。 5、 超前探讨制定有机食品的保障与支撑体系
(1)建立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支撑体系。建立以企业投资为主体,财政、信贷、外资、社会集资等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体系。财政应对有机食品产业的发展予以适当的倾斜,重点扶持有较好发展基础的基地、企业和产品,逐步建设一批有机产业基地、一批龙头企业和一批特色产品。
(2)建立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支撑体系。重视有机农业技术的科学研究,鼓励科技人员申报和承担与有机农业有关的科学研究和科技攻关项目。加强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和贸易方面的培训,建立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者之间的技术培训和交流机制。
(3)制定和完善发展有机农业保持生态平衡的环境政策。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来保护生态环境、保障食物安全和人类健康,促进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提高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生产力,发挥生态经济效益。
课题组长:许霖
课题组成员:郑轰轰 林春煌 林石明 陈丽璇 庄洁 杨东亮 许亚品 曾海珂 余芳平 协调指导:曾昭文 执笔:许霖
2004年10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