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奴的悲惨,和人们对于奴隶的不屑并且恶毒而造成的。这种现象在很多书内有所体现,《汤姆叔叔的小屋》可以说是代表作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全书以汤姆的命运为主线,写了一个黑奴的一生。汤姆一出生就是黑奴,长大后因为主人欠债而无奈被卖出。但他遇到了可爱又善解人意的小伊娃,伊娃的爸爸花重金买下了他。但不幸的是伊娃和男主人接连着去世了,家里剩下的唯一能做主的女主人从来没有对他正眼相待过。于是,可恶的女主将其卖给了一个庄园的主人,在那里,汤姆帮助两个向往自由的女工逃跑。而他,却依然忠心耿耿地留下了。当乔治少爷赶来赎回他时,他已经奄奄一息了。
其实这本书内最打动我的是伊莱萨带着孩子逃跑时的情景,那一段的细节描写十分细致,让我觉得眼前都是一片血红。光着脚跳过浮冰,这对于一个虚弱的女子来说,几乎不可能做到,但她做到了。是什么样的情节让她变得这么勇敢?除了她对孩子的爱,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恐惧。这是对债主的一种恐惧,她一定知道如果此时被抓会被打的体无完肤,所以她选择了放手一搏。
伊莱萨没了命似的逃跑,两个女工费尽心思地逃跑,这也显现出社会对于黑奴的瞧不起和轻视,正是这种轻视,使得汤姆忠心耿耿却惨遭厄运。
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或许伊娃的笑脸和小乔治的诺言,给了他坚持到最后的力量吧。
这部书通过对黑奴汤姆和乔治夫妇两种截然不同性格的描述,告诉我们:听从奴隶主摆布,心地善良的汤姆摆脱不了死亡的厄运。而敢于放抗,追求自由的乔治夫妇则得到了新生。汤姆简直可以用“心善如佛”来形容他,谢贝尔一家在欠下巨款时想要卖出汤姆时,汤姆毫不反抗,默默承受,还真诚的为谢贝尔先生祈祷。
在这部书中有善良的人,也有残暴的人。我恨满口仁义道德,内心却残忍奸诈的黑奴贩海利,他把黑奴当做货物来买卖;我恨恶毒,怕强欺弱的莱格瑞,他欺负善良的汤姆,把汤姆活活打死;我爱伊万吉琳这样充满爱,天使般的小女孩;我爱意识先进的奥古斯丁,他能意识到了奴隶制度的罪恶,决定给汤姆自由。
故事的梗概是这样的:主人公汤姆叔叔原本有一个好东家,因老东家欠下巨款,迫不得已把诚实稳重的黑奴汤姆卖给黑奴贩海利。在乘船就要到新奥尔良时,因一场溺水事件让另一位富有同情心的新东家买走了,正当他准备给予汤姆自由时,一场意外夺走了他的生命。同时,汤姆的自由也化为泡影。之后,汤姆又被一个狠毒的奴隶主买走,最终死在这个人的棍棒之下!!!临死前,善良忠厚的汤姆说:“他是个可怜虫!其实他并没有伤害我,只是为我打开了天国的大门罢了……”
掩住书卷,心潮澎湃的我感动汤姆叔叔坚忍,能干,忠诚,乐于助人的珍贵品质,但他逆来顺受,不知反抗的性格也让我怜惜!
掩住书卷,义愤填膺(ying)的我愤恨奴隶制度的不平等,没有人权的冷酷!我若有权利,就判那些暴戾(li)恣(zi)睢(sui),唯利是图的奴隶主、奴隶贩在监牢里尝尝苦头!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的是一个叫汤姆的黑奴一生的悲惨遭遇。汤姆原是肯塔基州一个叫谢尔比的奴隶主的黑奴,他最忠实能干,忠心耿耿地跟着主人很多年。可是后来谢尔比欠下债务无法偿还,于是他就把汤姆和黑奴伊丽莎的儿子哈里卖了抵债。伊丽莎得知后带着儿子逃跑了,并在路上又巧遇了成功逃出的丈夫,一家子辗转逃到了加拿大。而汤姆又被卖了五十多次,最后被卖到南方的一个种植园。在这里他帮助两个女奴成功逃脱,由于他不肯透露两个女奴的下落,结果被主人狠毒地鞭打,但他还是坚贞不屈,最后被主人活生生地打死。
这是一个悲剧,好人含恨而死,坏人逍遥法外。整个故事深刻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态,真实感人,深入读者内心,给人无尽感慨。它给我们塑造了汤姆、伊丽莎等一系列的好人形象,突出了道德在生活中的力量,促使我们思考。我要做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好人。
看着这本书题目在想,究竟写的是什么事儿呢?为什么叫做《汤姆叔叔的小屋》?带着种种的问题,我捧着这本世界名著,津津有味的读着,沉思着……
汤姆叔叔是一位年长的黑人奴隶,在肯塔基州的蓄奴主谢尔比先生家的庄园里默默的工作着。然而
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奴,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不是一个俯首贴耳死心塌地听主人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再往加拿大逃奔。她丈夫乔治·哈里斯是附近种植场的奴隶,也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做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第一次卖掉他的奴隶主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买汤姆,因为汤姆是小谢尔比儿时的仆人和玩伴,但是汤姆已经无法接受他过去的小主人的迟来的援手,他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乔治·谢尔比狠狠地一拳把莱格利打翻在地,就地埋葬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
通过着本书,让我了解到美国南北战争,黑人所遭受的不平等的法律和痛苦的生活。体现他们的命运悲惨,反映了社会的黑暗与腐朽。表达了汤姆叔叔的朴实,善良,乐于助人,忠实,勤劳的性格特点。
我学习到身为自由人的幸福,对身边的同类要友善、互相帮助。
《汤姆叔叔的小屋》在19世纪中叶是仅次于《圣经》之后第二畅销书籍,该书的作者斯脱夫人在白宫被林肯总统接见时,总统说:“你写了一本导致美国南北战争的书,很了不起啊!”。于是,便怀着好奇心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后,愤怒与敬佩充盈我的胸膛。
我为汤姆悲惨的命运而感到伤心,更多的是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颠沛流离,过着今天卖给张三,明天卖给李四的悲惨生活?我计算了一下,书中汤姆一共被卖了3次,他的四个主人中,有两个是好人,另两个对汤姆百般折磨、又打又骂,这两个坏人分别是海利和雷格里。雷格里更可恶,他残暴地殴打汤姆,使汤姆悲惨死去。我要诅咒那黑暗的奴隶制。它不把黑人当人看,只把黑人看作是会说话的牲口。在像烈格雷这样的庄园主眼里,黑人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打死他们就像拈死一只蚂蚁。
书中主人公汤姆——却让我敬佩,从汤姆叔叔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善良、吃苦耐劳,精明能干的品质,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还有伊娃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都让我敬佩。
我不由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书上的插图中,三毛站在窗外,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而此时正是寒风呼啸的冬天,窗内金碧辉煌,胖胖的大人刚吃过饭,挺着将军肚,小孩穿的都是名牌,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让佣人捶腿捏肩,而三毛连个苹果都吃不起,就别说是捶腿捏肩了。窗内的大人还用歧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三毛,吆五喝六。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是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黑奴的命运令人愤恨,他们为了生活,忍受着非人的待遇,哪怕去偷去抢,也要填饱自己的肚子。恶魔般的奴隶主残酷、刻薄,残忍奸诈,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满口仁义道德,但最终也得到应有的惩罚。
我想,斯托夫人在写《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时,应该是希望世界上每个国家都能保护弱小,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没有欺凌压迫;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能人人平等,没有等级观念吧!“这个世界要公平,公平!!黑人和白人不该有区别!!要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这应该是作者想发出的强烈呼吁:
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在这美丽的地球消失!
在这个快乐暑假里,我读了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它给了我很多启迪,里面有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和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格雷里,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文章通过介绍汤姆叔叔反映了当时美国社会对黑人的歧视与奴役,一些黑人们没有社会地位,只能作为白人赚钱的机器。可想而知,当时的黑人是多么的苦,多么的受歧视。在这部小说书当中汤姆叔叔虽然忍受着殴打带来的痛苦,但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后,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敬重他。每当我读到汤姆叔叔被天良丧尽的格雷里用鞭子抽打时,我真想把可恶的格雷里从书里揪出来狠狠地揍他一顿。
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不管这个人富贵还是贫穷,不管他老弱还是病残,他都应该享受和社会平等的待遇,我们不应该歧视和羞辱他,因为他也是我们社会中的一员。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话:人人都是公平的!
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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