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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来源:画鸵萌宠网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全区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暨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部署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要求,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以更加严格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严肃的问责,倒逼企业和住建行业市场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违法违规建设

  重点排查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但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项目,是否使用不具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参与工程建设,是否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监督项目是否未组织竣工验收和备案及消防验收或备案擅自投入使用;是否存在未经主管部门审批的现有建筑物或既有建筑物擅自加层改扩建的项目;是否存在未经设计审查及专家论证擅自改变房屋建筑承重结构或建筑物使用功能问题。

  (二)建筑施工

  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编审、交底、实施、验收。起重机械是否进行产权备案、安装验收、使用登记,是否有维护保养记录,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存在缺失或失效,主要承重结构是否存在开裂、变形、严重锈蚀,钢丝绳的规格、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群塔作业是否制定方案。模架、脚手架材料及构配件是否进行进场第三方检测,是否验收,架体基础和自由端长度是否符合方案要求,剪刀撑和连墙件加固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否经检测及使用登记。基坑(土方)开挖是否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监测,基坑降水、支护安全控制是否到位,基坑防排水措施及周边限载措施是否落实。

  高空作业。临边、洞口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安全网是否变形、磨损,连接部位是否松脱、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是否老化变硬、割裂,钓环是否固定不牢,长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帽是否破损、装配是否牢固,是否存在违章作业等“三违”行为。

  (三)有限空间作业

  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井下开展检查和清淤作业是否采用机械作业,如确需人工作业,下井作业人员是否具备下井作业资格,并配备气体检测仪器和井下作业专用工具,是否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

  (四)老旧人防工程

  结合国家人防办20__年工作重点,计划分阶段性对九十年代前建设的172个人防工事(防空洞)的安全和防护性能进行评估,一是对直管人防工事的安全和防护性能进行评估,性能缺失下降但处在重要区位有利用价值的有计划安排升级改造,计划4月底前邀请设计单位出具评估报告,6月底前作出处理;二是对早期单位人防工事进行普查和评估并建立数据库,对已丧失使用价值且存有安全隐患的`,按权限报批作出报废等处理,计划按照自治区人防边海防办时间要求推进。

  (五)老旧危房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20xx〕57号)、《梧州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梧政办发〔20xx〕138号)文件,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协调机制,明确了联席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对农村房屋开展了全面摸底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__年3月底):围绕重要节点、重点区域、重要部位进行全面排查,不漏盲点,不留死角。

  (二)集中治理阶段(20__年4月) :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一辨识,逐一建档,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对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严防事故。

  (三)常态化整治阶段(20__年5月至以后长期):边整改、边总结本地区、本行业公共安全防范集中整治阶段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常态化机制,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城市公共安全中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提升公共安全防范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生命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把此次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整治,务求实效。

  (二)严格执法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摸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和联合惩戒清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强化整改落实,督促抓好隐患整改和风险防控。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一律停工整顿、挂牌督办,验收不合格不得复;对违法建筑且存在隐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立即取缔关闭。

  (三)严肃贵任追究,加大处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处罚等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领导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治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和相关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一律取消其相应的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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